“是那里两个朋友在结婚时送。”
“唉呀!真糟糕!”福尔摩斯摇着头说。
“为什糟糕?”摩梯末医生惊讶地眨着眼睛。
“你把们几个小小推论都打乱。您说是在结婚时候,是吗?”
“是,先生,成家后就离开医院。”
小狗。华生,这样说和你结论不样,你不生气吗?”
有点不相信地笑起来。
他吸几口烟接着说:“据经验看,这个世界上只有不贪图名利人才会放弃都市生活到乡村去。只有马马虎虎人才会在你屋里等个小时以后不留下自己名片,反而留下自己手杖。”
对他分析默认,问他:“那狗呢?”
“他狗时常紧跟它主人后面,由于这根木杖很重,狗只好咬住它中央,那上面牙印看得很清楚。”
歇洛克·福尔摩斯用手势请们陌生客人在椅子上坐下,说道:“摩梯末医生,你这次来定有什事需要帮忙吧?”
他说着站起来,在屋里来回走着。他在向楼外突出窗台前站住。他语调里充满自信。
好奇地问:“对这点,你怎这肯定呢?”
“这没什,已经看见那只狗正在咱们大门口台阶上。狗主人按铃声音也传上来。这位杰姆士·摩梯末医生会向犯罪问题专家请教什呢,请进!”
走进来客人出乎意料,不像个典型乡村医生。他穿那件干这行人爱穿衣服已经很脏,裤子都磨损。他长得又高又瘦,鼻子长得像只鸟嘴,两只灰色眼睛离得很近。他有着贵族般慈祥风度,可是他后背有些弯曲,走路时向前探着。他刚进来,眼光落在福尔摩斯拿着手杖上,他欢呼声跑过去。“太高兴,都忘它丢哪里去,宁愿失去整个世界,也不愿意失去这根手杖。”
“想这是查林十字医院给你礼物吧。”福尔摩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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