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三月四日,记得很清楚,
次他散步回来,曾指着溅在他裤子上泥点给看,并且根据泥点颜色和坚实程度告诉是在伦敦什地方溅上。
7.化学知识——精通。
8.解剖学知识——精通,但毫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解,似乎他对近世纪来发生所有恐怖事件都如指掌。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并精通刀剑拳击。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很多实用知识。
看完这张纸条,很失望地把它扔到火里面,自言自语地说:“要想通过这张纸条来探究出他职业,那实在是太难,不如趁早作罢。”
在前面曾提到过他会拉提琴。确实,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其他本领样,也有些古里古怪。知道他能拉些很难拉曲子,在要求下,他曾为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短歌和些他所喜爱曲子。可是当他个人拉时候,拉出来曲子就很不像样。傍晚,他靠在扶手椅上,眯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腿上提琴。琴声时而欢快高亢,时而忧郁低沉。显然,这些琴声都是他当时心情反映。不过,这些曲子是他时兴之所致,还是那种心情久而久之结果,就不知道。对于他那些刺耳独奏,非常讨厌;如果不是在这些难听曲子后面,又给连拉几支喜爱曲子作为补偿,真会跟他翻脸。
开头两个星期,没人拜访们。还以为伙伴也和样,孤单单没什朋友。但很快发现认识他人很多,而且各个社会阶层人都有。其中有个面色黄黄、尖嘴猴腮名叫雷斯垂德先生,每个星期都要来那三四次。有天早上,来个时髦年轻姑娘,坐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个很像是犹太小贩客人,他头发灰白,衣服破旧,看起来神色很紧张,在他身后还跟着个邋邋遢遢老妇人。还有次,个白发绅士来拜访伙伴。还有,个穿棉绒制服火车上茶房也来找过他。每当这些形形色色客人来拜访时候,福尔摩斯总是请到卧室去回避,把起居室让给他使用。他经常为此向道歉,他说:“请原谅占用这间起居室来办公,这些人都是顾客。”本来,这是直接问他到底从事什职业好机会,但为谨慎起见,又没有勉强让他告诉。当时想,他不跟说他职业,肯定有什原因。没想到,没过多久,他出人意料地主动跟谈起这个问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