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个人时候,这种欲求有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唯共同点:周围永远坐落着栋又栋廉价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他”为找到Omega可能会“动用切办法”。于是他会在每晚入睡前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严密地堵死,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他”开始奉行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逻辑:
之前每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出租屋里,所以,何岸定还藏在类似地方,等着“他”去找。天不行两天,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出租屋。
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多?
值得庆幸是,大约为能在心爱Omega面前保持良好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呢?”
无比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种密不透风绝望,像被什牢牢卡住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太多,而对方除Omega什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输家。
更可怕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清醒,浓烈情欲却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极度空虚只要沾染点点,就像老烟枪犯瘾,会路痒进骨头缝里。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
“这……”
三十年来第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皮相和体面衣着为他增加可信度,店员想想,决定日行善,把手机借给他。
太阳初升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市中心住处,路边熄火车子也并拖走。
这夜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