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如此,自己也在同样地方发现自己犯过错误。这在第章中句话可以看出来:“们可以尝试传授慷慨和利他,因为们生而自私。”传授慷慨与利他并没有错误,但“生而自私”则可能产生误解。直到1978年才开始想清楚“载体”(般是生物体)和其中复制因子(实际上便是基因,第二版中新加入第十三章解释这个问题)之间区别。请你在脑海里删除类似这句话错误句子,并在字里行间补充正确含义。
这种错误危险性不难使认清这个标题迷惑性,应该当时便选择“不朽基因”作为标题。也许这个标题有点儿过于神秘,但所有关于基因与生物体作为自然选择竞争单位争议[这个争议直困扰着晚年厄思斯特·迈尔(ErnstMayr),直至他去世]则可以迎刃而解。自然选择有两种单位,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争议。基因是复制因子单位,而生物体则是载体单位。它们同等重要,任何方都不可低估。它们代表两种不同单位,只有们认清其区别,才不至于陷入混乱绝望中。
《合作基因》是《自私基因》另个好替代书名。虽然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但这本书主要部分便是讨论自私基因合作形式。需要强调是,基因组们并不需要以牺牲同伴或者他人代价来换取自身繁荣发展。相反,每个基因在基因库里——生物体以性繁殖洗牌获得基因组合们,以其他基因为背景,追求着自身利益。其他基因是每个基因生存大环境中部分,正如天气、捕食者与猎物、植被与土壤细菌都是环境部分。从每个基因角度上看,“背景”基因可以与之共享生物体,相伴走过世代旅程。短期看,背景基因指是基因组中其他基因。但从长期看,背景基因则是种群基因库内其他基因。因此,自然选择将基因看为相互兼容——几乎等同于合作——团体,自然选择偏爱那些共同存在基因们。然而,无论在什时候,这种合作基因演化违反自私基因根本原则。第五章以桨手比喻来讲述这个理论,第十三章则更进步讨论这个问题。
虽然自私基因自然选择偏爱基因间合作,们也必须承认,有些基因并不这做。相反,它们牺牲基因组中其他基因利益而行动。些作者将它们称为“越轨基因”,有些则将其称为“极度自私基因”,还有些人则直接称之为“自私基因”,将之与其他因自身利益而合作基因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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