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冥想地考虑,这些显然是多余DNA正在干些什有益工作呢?但从自私基因本身角度上看,并不存在自相矛盾之处。DNA真正“目”仅仅是为生存。解释多余DNA最简单方法是,把它看做个寄生虫,或者最多是个无害但也无用乘客,在其他DNA所创造生存机器中搭便车而已[*]。
[*]认为多余、未翻译DNA可能是自私寄生虫。些分子生物学家接受并发扬[参见奥格尔(Orgel)与克里克(Crick)以及杜利特尔(Doolittle)与萨皮恩扎(Sapienza)论文]这观点,而且用个吸引眼球词语“自私DNA”。在《母鸡牙齿和骏马脚趾》(Hen’sTeethandHorse’sToes)书中,古尔德作出个挑衅(对!)宣称,他认为,不管自私DNA这概念历史源头在哪,“自私基因和自私DNA在关于它们解释结构上几乎是样”。找到他在推理上错误,但有趣是他也很善良地告诉他是怎找到错误。在段关于“还原论”与“等级制度”开场白之后(和往常样,并不觉得这个是错或是有趣),他继续道:
道金斯自私基因在比例上增多是因为它们能够对身体起作用,协助身体应付生存问题。自私DNA在比例上增多则是由于完全相反原因——因为它对身体没有任何作用……
注意到古尔德所提到区别,但并不认同这就是根本。恰恰相反,还是认为自私DNA只是自私基因整个理论中个特例,这也正是自私DNA这概念是如何发源。(比起杜利特尔与萨皮恩扎,奥格尔与克里克引用第49页那段,自私DNA是个特例这点,可能在本书205页更加清晰。顺带说句,杜利特尔与萨皮恩扎在他们标题中使用是“自私基因”而不是“自私DNA”)。让用如下类比来回应古尔德。那些赋予黄蜂黄黑条带基因在频率上增加是因为这种(警告性)色彩样式强力地刺激其他动物大脑。而赋予老虎黄黑色条纹基因在频率上升高则是“由于恰恰相反原因”——因为按理说这种(隐秘)色彩样式根本不会刺激其他动物大脑。这实际上是有区别,与古尔德区别(在个不同层面上)很类似。但这是个关于细节微妙区别。们不可能想要去宣称这两个例子“在关于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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