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且语言通俗易通,只要粗通文字人就能看懂。
其中最让沈默感兴趣,是对起热点案件追踪,通过前情提要他解到,这是发生于地主和佃农之间纠纷,起因是个地主要求改变收取地租方式,但佃农以在契约期内为由予以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只好对簿公堂,先在县里诉讼,县官判地主胜诉,双方改签地租合同,将原先货币租改为实物租,并将原先八十年长约,改为十年短约。
按说这个看起来再普通不过小官司,应该随着再正常不过穷人输给富人,再也不被人提起。然而这件事在当地却引起轩然大波,佃户们愤愤不平,其在上海做工子弟,更是到知府衙门击鼓鸣冤,大有不把案子反过来誓不罢休势头。
这种异乎寻常反应,自然引起嗅觉灵敏报社注意,他们派出专人进行调查,竟发现地主行贿县官证据,并将其捅到报纸上,登时引起舆论大哗,迫于压力,上海知府孙鑛只好重审此案。为消除不良影响,挽回公众信心,他还特意宣布此案公审,允许报社和士绅旁听。
但孙鑛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看似简单案子,竟然拖整整年,期间经过八次过堂,竟然至今还没有结果,而且越打越大,最终打到南京刑部。
而且更离奇是,这个案子早就不是最初两人之间诉讼,而变成两大集团之间激烈对抗。支持地主是地主集团,支持农民却不只是农民,还有城市工商界。这期间,双方智囊团穷经搜典,奇招尽出,甚至请到庞大讼师团,为打赢这场官司,可谓不惜血本。
已经有学者注意到,这绝对不是起偶然事件,而是社会转型期,不同群体之间利益诉求矛盾体现。沈默按照这则新闻最后提示,翻到第十四章‘谈经论道’,读到个笔名叫‘玉池’人,对这起事件深入分析。
他说,双方争执不下焦点,是该不该将货币定额地租改回实物分成地租,回想起十几年前,地主收取地租,还是以实物为主。但是十年前,东南带地主,纷纷逼着佃户重签契约,不再收实物,而是律改收银钱。这才刚刚十年时间,为什地主们又变卦,想要改回来呢?根据沈阁老所著《经济学》,任何行为目,都是经济目,试分析地主老爷们前后矛盾两种心态。
其实,地主们将实物地租改收货币地租,基本是与条鞭法推行同步。朝廷将实物田税改银,并允许纳银代替赋役,这样做坏处是,纳税人必须要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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