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喜欢,越是要宽容、爱护、撸毛,过傻白甜小日子。
磨刀霍霍龇牙咧嘴,才该向着外人。
现在裴缜唯觉得懊恼是,明明是这简单道理,他为什当年就是不懂,为什会醒悟得那迟,还为之付出血样惨烈代价。
而别年轻人,却能早早通透。从开始就暖。喜欢谁就对谁好。
……
“……”裴缜就更无力。
他承认,那场初恋,他爱别人样子确实很难看。
以至于在无数次争吵中,易长晴总喜欢重复问他同个问题。
【裴少,为什你在外头时候待人接物总能保持微笑、彬彬有礼。可只有和在起时候那刻薄、那作,有时候甚至别扭荒唐得像个没长大小孩子?】
裴缜从来没有给过他正确答案,因为他恨易长晴蠢。
声。
他腰直起来,裴缜终于看到他脸。笑得很扭曲、相当报复社会。
“你没反驳。”他说。
然后那笑容就更有点神经病:“你没反驳,你就是不爱他。”
裴缜:“……那叫‘不屑反驳’。”
裴缜叹口气,冷静地看眼易长晴。
他还捏着他手臂,像是下秒要吃他,眼底全是红血丝,看着非但不像是众人眼里意气风发金牌调香师,还相当有点不甘、委屈,仿佛变回当年那个小县城里刚出来阴郁青年。
恨他怎不明白最简单道理——就是因为太在乎,才会满是伤害。甜言蜜语、亲亲抱抱对不那在乎人才最轻车熟路,所谓“宽宏大量”、“给你自由”,只能说明喜欢得不够。
……年轻时候,裴缜是真心这想。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他确实只是拿韩复当玩物。
可问题就在于,他现在早就不复当年那个幼稚逻辑——易长晴好像至今仍活在过去,他却不样。在经历过漫长“度日如年”岁月后,早就形成套老年人新逻辑。
新逻辑是,对喜欢人当然要疼、要宠。
因为,通常只有在前任还在念念不忘情况下,撕时候带句“超爱现任”杀伤力才是max。
可裴缜现在面对,却是易长晴死心眼地认定“你狗在骗你”情况。这种时候还表示“超爱狗”,在易长晴眼里不就只能更是“你还给傻逼织毛衣”典型?
……
易长晴摇摇头。
琥珀色眼里情感非常复杂,缓缓染上丝胜利者倨傲,那眼神明明白白在说——裴缜,你就是不爱他,因为没有人比更清楚,你爱个人时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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