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我把包放下,打开电脑,我突然想到,他和我一定是同时开始审稿,那么他把稿件留给我的时候就不可能知道它是残缺的。
他已经在他的办公室里了,就在一层我办公室外走廊的另一端。他从办公室里可以望见外面的大街——新牛津街和布卢姆茨伯里街。我办公室所处的位置更加安静。他有一间雅致的方形办公室,里面有三扇窗户,当然还有书架,陈列着数量惊人的奖杯。查尔斯其实并不喜欢颁奖典礼。他认为它们是无可避免的祸害,但这些年来,“三叶草”赢得了大大小小的奖项——金笔尖[5]、金匕首、独立出版奖——不知怎么,它们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房间里井井有条。查尔斯喜欢知道每样东西的位置,他有一个秘书,杰迈玛,帮他打理琐事。她似乎不在他附近。他坐在办公桌前,面前摆着给自己打印的那份《喜鹊谋杀案》纸稿。我看到他一直在用一支红色钢笔在纸张空白处做笔记。
我必须要描述一下查尔斯那天的样子。他六十三岁了,像往常一样穿西装打领带,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细边的金戒指。这是伊莱恩送给他的五十岁生日礼物。每次走进光线有些昏暗的房间里,他总是让我感觉,他就像那部经典电影中的教父一样。虽然没有那种危险的气质,但是查尔斯的外表很像意大利人:他的目光犀利、鼻梁非常窄,颧骨颇有几分贵族特征。他的头发花白,随意地垂下,发尾扫过锁骨。以他这个年龄来说,他的身材保持得很好,不是因为他天天往健身房跑,而是他很有自制力。他来上班时经常带着他的狗,它现在就在屋里——一只金色的拉布拉多犬卧在桌子下面的折叠毯上打瞌睡。
那只狗的名字叫贝拉。
“进来吧,苏珊。”他边说边在房间里冲我挥手。
我带着那份手稿,走进办公室,坐下,这才发现他脸色很苍白,几乎是一脸震惊。“你听说了吗?”他说。
我点了点头。所有报纸上都刊登了文章,我听说作者伊恩·兰金在《今日》节目里还聊起他。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他一定是心脏病发作。难道这不是最常压垮他这个年龄段男人的疾病吗?但是我错了。现在有人说,他的死是一个意外,就发生在弗瑞林姆镇附近他的家中。
“这是一个可怕的消息,”查尔斯说,“实在是可怕。”
“你知道怎么回事吗?”我问道。
“警察昨天晚上给我打电话。我和洛克警司通过话。我想,他是从伊普斯威奇镇打来的。他的消息和广播中说的一样——是一场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