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朗朗上口的名字的诀窍是什么?简洁往往是关键。詹姆斯·邦德如果音节太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家喻户晓。也就是说,名字往往是你对一个角色的第一印象,我认为如果名字起得让人舒服、恰到好处,它会帮助你加深对人物的理解。瑞比斯[2]和摩斯就是两个值得赞赏的例子。它们是两种代码的名称,在侦探实际破解线索、破译信息前,光是这样朗朗上口的名字,就已经将读者带入了情景之中。十九世纪的作家,比如说查尔斯·狄更斯,起名字的本事更是炉火纯青。有谁会想让瓦克福德·斯奎尔(性情古怪的人)当他的老师,让班布尔(笨手笨脚的人)先生照顾他,让拉里·克朗彻(家,bao倾向的人)娶她为妻?但这些都是滑稽可笑的角色。当涉及男女主人公时,他起名更加慎重,希望读者可以与他们产生共鸣。
有时候,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字却是作者无意间偶然得之。最著名的例子是夏瑞福德·福尔摩斯和奥蒙德·萨克。如果柯南·道尔当初没有三思而后行,最后选中夏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尼·华生博士两个名字,他们会不会取得同样举世瞩目的成功就值得思考了。我曾亲眼见过手稿上改动的痕迹:笔锋一转写就了文学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样地,如果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写完《乱世佳人》后没有改变主意,将女主角的名字从潘茜·奥哈拉改成斯嘉丽,她还能轰动全世界吗?名字总有办法在我们的意识中留下印记。彼得·潘、卢克·天行者、侠探杰克、费京、夏洛克、莫里亚蒂……我们能想象他们叫其他名字吗?
我说这些的重点是,名字和人物是交织在一起的,他们互相成全。但在《喜鹊谋杀案》中,或是由艾伦·康威创作、由我编辑的其他任何一本书里,情况却并非如此。他用鸟的名字或是地铁站名给所有配角命名(或是钢笔品牌名,见《阿提库斯·庞德来探案》一书),使他们显得无足轻重,进而矮化贬低了他们。也许我在夸大其词。毕竟,他的侦探小说一向也只是娱乐性质。只不过他的这种行为,表明他对待工作多少有些漫不经心,几乎是在蔑视,这让我很沮丧。我也很内疚之前没有注意到。
吃过晚饭,我收拾好行李,付清房费,然后开车去了格兰其庄园给詹姆斯·泰勒送钥匙。我看着这栋房子,心中有些异样。我十分肯定,这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也许是因为萨福克郡灰蒙蒙的天空,它似乎散发着一种悲恸的气质,仿佛它不仅觉察到原先的主人已经死了,还意识到它的继承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