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六十六次。”
“那就是六十六次。”
“不过不定是
“不知道。”
“你当然会这样。你认为是买凶杀人,或是疯子干。如果是买凶杀人,你就不想处理。如果是疯子干,你就想等他再次犯案。”
“不会那不像话。”
“昨晚你就是那不像话。”
“昨晚是昨晚,看在上帝份上。已经解释过昨晚事。”
“让那带其它旅馆核查他们,呃,六个月或年以来登记记录。”
“查什?印刷体登记吗?得,马修,你知道这需要多少人力吗?”
“不是查印刷体登记。要他们查名叫琼斯房客。说是像银河旅馆这样地方,昂贵现代旅馆。它们大多数应该跟银河旅馆样,将住宿资料存入电脑。五或十分钟他们就能调出琼斯登记记录,但必须有个戴警徽让他们去干才行。”
“然后呢?”
“你就可以找出那些登记卡,找到名字起首字母是C或者C.O琼斯先生,然后就可以比较他印刷体签名,看是否能找到他。如果你能查出什线索,就再看看它能把你引向哪里。有线索后该怎办就不用来教你吧。”
他说他无权决定。”
“你该给他塞点钱。”
“试过。他根本没懂用意。不过你能让他拿出签名卡。他不帮是因为没有官方授权,但如果警方出面话,他肯定会照办。”
他沉吟阵,然后问这线索是否真有意义。
“很可能。”说。
“这不是买凶杀人,”说,“也不是疯子碰巧拿她开刀。”
“你听上去像是非常肯定。”
“相当肯定。”
“为什?”
“雇来杀手作案手法不会那疯狂。他怎杀死她?大砍刀砍六十次?”
他又陷入沉默。
“不知道,”之后他说,“听起来希望渺茫。”
“也许是。”
“坦白说,这是浪费时间。”
“不会浪费太多时间。也不是那希望渺茫。乔,如果你不是先在心里把案子结话,你就会去做。”
“你认为凶手以前在那旅馆住过?用别名字登记?”
“有可能。”
“但没用他真名,否则他就会用手写体签名,不必耍这花招。所以们又能得出什结果呢,假设们很走运,真有那张卡,又让们给找到,那们弄到不过是这个狗娘养用过另个化名,那们就跟现在样不知道他是谁,毫无进展。”
“真要帮忙话,还有件事你可以做。”
“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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