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完美世界 > 覆手 > 第四百一十四章 犯叁(下)

第四百一十四章 犯叁(下)(4 / 5)

有如犯叁所想,配合死者谈心。由此也可以推断出犯叁打死死者,有故意杀人嫌疑。但是这问题又绕回去,舆论支持是,当犯叁妻子被袭击,犯叁失去理智杀死死者。九尾将犯叁打成坏人,并没有改变事实,只是导致舆论因为犯叁是小人而失去对他同情和支持。

因为在法律层面,个人是小人还是君子,并不妨碍和改变法律对其做出审判。在本案中,现实案例,因为犯叁被塑造成保护妻子英雄,最终没有坐牢。如果九尾揭穿切,犯叁失去英雄光环,那他还会坐牢吗?

九尾将四个可能进行分析说明,这个说明没有真凭实据,只是九尾推测。最后九尾说明,犯叁肯定没有预见到会发生袭击,当发现妻子被袭击后对死者进行攻击。所以本案性质和真实案例性质没有区别。

九尾:“真实案例和真人秀案例区别在于,真实案例中犯叁是正面人物,在真人秀案例中,犯叁是反面人物。现在就由陪审团做出最终裁决。”

烈焰又赢,烈焰揭露陪审度制最大毛病,陪审员们存在主观喜恶,这种情绪会让他们忽视或者无视法律条文。实际上曹云是利用过陪审员情绪。不仅曹云,欧阳逸等刑案水准高律师,都利用过陪审员情绪。原因很简单,是陪审员定有罪无罪,不是法官定有罪无罪。

东唐法律客观存在尴尬,他们是从大陆法系转海洋法系。大陆法系中,在理论上法律条文高于正义,高于舆论。海洋法系在些极端情况中存在高于法律正义。诸如个案例(不知道真假),个小姑娘遇害,小姑娘父亲在法庭门口枪杀疑犯,最终父亲被判无罪。这个结果是喜闻乐见,但是有没有可能存在,疑犯并没有杀害小姑娘可能呢?

犯叁案件从原则来说,其影响力超过犯壹和犯贰,是对法律未来体系个非常重要典型案例。甚至可能影响到东唐继续转型海洋法系未来。

真实案例中,犯叁是好人,法律定义虽然不偏向他,但因为舆论偏向他,最终他胜利。真人秀案例,犯叁是坏人,因参考案例,法律理论是偏向他。同案不同判是法律极大忌讳,直接击碎法律公平基础。

现在战场已经交给陪审团,他们做出结果对东唐司法未来有着极大意义。与真实案例不同,摄像机记载真人秀中陪审团搏杀,节目组也将陪审团直播情况发送到各嘉宾手机上。

虽然是深夜,多数嘉宾们三三两两聚集起看视频,作为司法人员,也非常关心陪审团最终裁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全文免费阅读,讲述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没有看过前传《凡人修仙传》的书友可以先去看看,不过也并不影响本书的阅读体验。
最新小说: 激情世界 天空下的两万条街道 名侦探的牺牲 恋爱可以,得加钱 新推理要在晚餐后 心向原野 男主他真肯嫁我啊?! 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 怪物爱人[快穿] 图尔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