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街市。于是,新行市和街市取代旧有封闭式东市和西市。随着旧“市”瓦解和街市兴起和发展,居民区与商业区交叉存在,逐渐连成片。到五代后周时期,开封城取消封闭式坊墙,城市商业活动不受市界、坊界和时间限制,更加繁荣。
北宋时,进入开封外地商品,主要是粮食、布帛、煤炭等生活资料,奢侈品已退居次要地位,它不只是为城中统治阶级奢侈生活服务,而主要是为广大市民日常生活服务。此外,部分外地商品经此再转运北方、西北和浙江、江西等地。数不清大小商店鳞次栉比地排列在开封城内大街小巷上,几乎整个城市街道都有商业活动。饮食业最为繁盛,不仅有各种地方性食店,如北食店、南食店、川饭店,而且设有各种分门别类饮食店。酒楼星罗棋布,小吃摊比比皆是。当时最大酒楼名白矾楼,在里面喝酒常有上千人。时人赋诗说:“梁园歌舞足风流,美酒如刀解断愁。忆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樊(矾)楼。”(刘子军《屏山集》卷八《汴京纪事》)由于饮食网点多,服务周到,以致相当部分百姓往往只于食店买饮食吃,而不是自己烧饭菜。唐代长安只有“市”上有书肆,而北宋不仅相国寺集市上有专售书籍古玩场所,在相国寺东门大街也设有许多书铺,书店业也成立行市,称“文字行”。
商业活动除白天进行,还有夜市和早市。夜市从入夜开始,至三更尽或四更鼓罢结束,但最热闹地方和中秋节之夜,则通宵不绝。早市从每日五更开始。此外,还有定期集市、季节性集市和同行业集市。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相当活跃。高利贷资本主要经营典当业,称之为质库,当时开封城内富商大贾、官府、寺院纷纷经营这种以物品作抵押放款业务。
明代初期曾在北京皇城四门、钟鼓楼、东四牌楼、西四牌楼带兴修几千间民房和店房,召民居住,召商居货,称之为“廊房”,以鼓励发展工商业。正阳门至大明门前棋盘街,百货云集,最为热闹,行人摩肩接踵,终日喧闹不已。城内还有米市、猪市、骡马市、驴市、羊市、果子市等行业集市。在隆福寺、护国寺、东岳庙、城隍庙等寺庙,定期举行庙会也成物资交流中心。东华门外灯市,是每年正月初八至十八日上元放灯地方。每逢放灯日期,白天为市,晚上放灯,二里长街,店铺林立,全国各省商人皆在此经销本地商品。
为保证都城粮食和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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