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
,总督和巡抚分工不同,总督主管军事,巡抚主管民政,因此本为筹集军饷而兴厘金自然应该归总督支配:
臣尝细绎《会典事例》,大抵吏事应由抚臣主政,兵事应由督臣主政。就江西饷项论之,丁漕应归沈葆桢主政,以其与吏事相附丽也;厘金应归臣处主政,以其与兵事相附丽也。
……臣忝督两江,又绾兵符,凡江西土地所出之财,臣皆得奏明提用。(37)
自己身为两江总督,又是节制江西等四省钦差大臣,江西为自己辖境,凡江西土地所出之财,无论是丁赋、漕折银、洋税还是厘金,本就有权提用。沈葆桢作为下属,事前不与自己商量,就擅自做主再截留,自己很难理解和接受,也不知沈葆桢此举将朝廷数百年规矩置于何地?
以私情论,官场上举主通常凭借权势以上欺下,或者总对被举荐者摆出副恩主臭架子,导致两人成仇。但是曾国藩平时对这两点直特别注意,并没有发现自己对待沈葆桢有什过分之处,从来说话办事都是特别客气。而沈葆桢却得寸进尺,不顾情理,让他实在不能再忍:
人恒苦不自知,或臣明于责沈葆桢而暗于自责?臣例可节制江西,或因此而生挟权之咎?臣曾保奏沈葆桢数次,或因此而生市德之咎?残微不慎,动成仇隙?然臣阅世已深,素以挟权、市德为可羞,颇能虚心检点。
为证明自己观点,曾国藩还罕见地附上为饷事与沈葆桢往来信咨抄件,让沈葆桢那些倨傲无理言辞公之天下。
自此二案外,臣之公牍、私函,在江西者极多,其中如有挟权、市德、措辞失当者,请旨饬下沈葆桢多抄数件进呈。倘蒙皇上摘出指示,或有显过,臣固甘受谴罚;即有隐匿,臣亦必痛自惩艾。若臣返躬内省,则自觉对沈葆桢而无愧,即讯诸大廷、质诸鬼神而无惭。而沈葆桢专尚客气,不顾情理,实有令人难堪者,臣亦不复能隐忍不言矣。(38)
也就是说,除这两次争饷中公文之外,他与沈葆桢之间公文来往还有很多。他也请沈葆桢都发给皇上,请朝廷看看其中有没有任何句涉及挟权欺人、市德卖好、措辞不够客气地方。如果有,请皇上指出,他甘受惩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沈葆桢这个人做事,专尚意气,不顾情理,让他这个上司实在不能忍受,不能再退让。
这封奏折文字稍嫌激烈,不过数年积郁至此发,也是理所当然。毕竟把矛盾彻底揭开,理由又如此充分,以宰牛刀杀鸡,曾国藩认为朝廷支持自己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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