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处理政务时间大大缩短。当年九月,他以“优眷老臣”为名,准三品以上*员年过七十者日出后进朝。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十月以后,这
规定又扩大到全体在京*员,“俱著于卯正到齐,亦不为迟”。
早年峻烈无情皇帝,晚年心态变得越来越宽和。他不再像早年那样,疾恶如仇,除恶务尽。相反,他乐于施恩,乐于原谅别人,乐于听到别人
感恩颂扬之声。乾隆中前期,对臣下
奖赏比较谨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提督常青因为士兵击贼有功,各赏银牌
面。这样
小事,居然受到
乾隆
训斥。乾隆说,此奖过当,“可恨之极”。然而到
晚年,他却经常进行无原则
滥赏。即所谓“赏宜从厚,从不肯使勤劳者稍有屈抑”。(《乾隆起居注》)嘉庆后来说:“近年皇考圣寿日高,诸事多以宽厚,凡军中奏报,小有胜仗,即优加赏赐;其或贻误军务,亦不过革翎中饬,
有微劳,旋经赏复。虽屡次饬催,奉有革职治罪严者,亦未惩办
人。”(《清仁宗实录》)
老年皇帝处理政务力图简明,但求清静。避免“烦扰”,减少麻烦,成为皇帝处理政务大原则,这在他壮年时代是不可想象
。他希望地方官在地方上不要主动挑起矛盾,大处着眼,小处放过,以不扰民、不生事为要。在纠正*员办理文字狱扩大化
倾向时,皇帝说,对文字过于推求,“滋扰闾阎”,“于吏治民生大有关系”。对民间宗教
高压也有所减轻。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江西巡抚郝硕奏报,他破获
起民间宗教案件,案中诸人,聚众吃斋念经,案情严重,建议皇帝严惩。郝硕本以为这篇汇报能得到皇帝
嘉奖,没想到却被皇帝批评
顿:“该抚既经查出,应将经忏等件烧毁,无令仍前吃斋念佛,使其改悔,不必过事追求,致滋烦扰。各省地方遇有此等案件,如果实系邪教传斋徒众及有违碍字句者,自应严行查办,灭绝根株;若止系愚民吃斋求福,诵习经卷,与邪教
律办理,则又失之太过。所有案内人证即著概予省释,经卷等全行销毀。”从此之后,普通民间宗教案不再被当成重案,那些吃斋念佛
善男信女们又可以自由活动
,不免“人人感念皇上天恩”。
从乾隆十三年(1748年)起,皇帝核准死刑犯时直都从严把关,朱笔扫过之处,颗颗人头落地。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起,皇帝又回复到以前
宽容、仁慈。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皇帝将乾隆四十七年(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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