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权力也很大。清代总督基本上也都是满人和旗人,皇帝不担心他们和汉人团结起来对抗他。
但是夹在元和清之间明朝就不敢这样处理。明代是学习宋代,虽然有省级政区,但是不设省级主官,只设置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让他们分别掌握财政权、司法权、军权,相互牵制。结果这样来,又和宋代样,导致明代在防御外敌比如蒙古、女真以及镇压大规模农民起义时就很不得力。明代后期不得不设立总督和巡抚,又次在地方上集权,来对付农民起义和外敌入侵,但是已经晚,镇压不力,导致亡国。
不过清代总督和巡抚制最终也导致民国时军阀混战,为什呢?因为清代后期,特别是太平天国起义时期,满族统治者无法用自己力量镇压起义,只能广泛起用汉人做总督和巡抚,天下督抚中汉人占大部分,这样来,督抚和地方势力就结合起来,最后形成分裂局面。
二
中国历史上汉人建立王朝,秦、汉、隋、唐、宋、明,都有个特点:开始都是二级z.府,而且坚决不愿设立面积较大或者权力统省级z.府,但是后来因为省级z.府力量太小,地方动荡无法平定,只好下放权力,让省级政区扩大,集权,以便有能力镇压起义,结果变成三级z.府。然而地方每次权力太大,总会导致分裂局面出现,新王朝接受前代教训,再次强干弱枝。[3]因此汉人王朝地方z.府设计,就是在二级三级间不停地循环。只有少数民族建立王朝,即元和清,不存在这种周期性循环。因为他们不担心省级长官和地方势力结合。[4]这是第个规律。
第二个规律,也是这个大规律下面第个小规律,就是省级z.府集权和分权循环。历代王朝建立之初,通常会将地方官权力分为三或分为四,比如秦汉郡级政权就是三权分立。好处是地方官相互牵制,无法对抗中央,然而坏处是地方z.府力量很弱。所以东汉本来地方分权,黄巾起义爆发后,不得不让州牧集权。结果集权,就造成割据势力,新王朝不得不再度分权。到宋代,分权达到极致,四权分立,结果地方上没能力抵抗外族入侵,到元代,再度集权。就这样,在分权、集权中不断循环。
第三个规律,是朝廷总不放心地方官,喜欢派出流动巡视组来巡视地方,然而时间长,这些巡视员权力越来越大,就演变成固定地方官,然后朝廷再次不放心,再派新中央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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