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觉得有必要告诉你。”电话里文潇岚有些吞吞吐吐,这更加显得不寻常。
“到底怎?”冯斯问。
“今天晚上去上晚自习,正好碰到个班下课,”文潇岚声音听起来有点儿奇怪,“那个班学生多半都是白人或者黑人,猜可能是交换生班级。在里面看到个人
,和以前上学时动不动就翘课大相径庭。此刻等到五点钟,他才收拾东西离开。
在路边小吃店吃碗米粉和笼包子之后,冯斯回到自己租住套居室房屋。房子装修很简单,不过基础家具都还有,他也并不挑剔。
打开门后,他伸手按小客厅电灯开关,灯泡闪烁几下后,随即熄灭。看来灯泡坏。冯斯借着厨房灯光亮拧下那个坏掉灯泡,然后摊开右手,凝神激发出自己蠹痕。半分钟之后,他手掌心上出现个东西:颗节能灯泡。
“倒是挺省钱。”冯斯自嘲地笑笑,“无本万利啊,实在该去开家杂货铺。”
经过几个月不懈锻炼,冯斯对自己蠹痕掌握得越来越纯熟,能够用精神创造出实物也点点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精细。当然,要凭空创造构造过于复杂机械物件还是难以实现。比如他曾经尝试过为自己创造个苹果手机,结果出来成品只是个屏幕能发光壳子,既不能打电话,也无法安装系统。但是类似于电灯泡、打火机、指甲刀之类小物件,他已经可以比较熟练地创造。
此外,他还试图给自己制造食物,但只能造出些口味简单类似馒头饼干之类玩意儿,想要弄点烤乳猪出来,最后却只能得到块焦炭。
其实这个进度已经不算慢,但冯斯还是觉得远远不够。只是欲速则不达,他每晚费力地苦练,除家里多出许多小物件之外,距离制造那些复杂精密物品还是差得很多,想要制造大型物体更加无能为力。
最让他困惑在于,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掌握这样能力究竟是为什。毫无疑问,这种无中生有凭空创造能力能够帮助到魔王,所以他才被选为天选者,可是,魔王到底需要他制造些什呢?
他又试验阵子自己能力,渐渐感觉疲累,靠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但没睡多久,电话忽然响起来,把他从梦中惊醒。冯斯很不耐烦地抄起电话,发现是文潇岚打来,立马清醒过来。他知道,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文潇岚不会给他直接打电话。
“怎?”他接通电话,直截当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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