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方应物和汪知县自始至终都在演双簧,而她无论如何,也注定影响不到这个结局?
所以表面上她是积极推动这场官司主要参与者,其实只能算看客,因而才被方应物讽刺为“别自作多情”。
难道自己主动生事,只是为让他们两个在自己面前演双簧?想至此白姑娘隐隐有所悟,汪知县和方应物根本不是演给她看,她连看客都算不上!
难怪这两人个假惺惺地说自己刻苦用功,个假惺惺地褒奖对方是人才,还当堂出题考验劳什子诗文,切都是为最后结局垫场!两人都得到自己想要!只有自己还傻乎乎在中间当背景小丑。
她久历欢场,自诩拿乔拿样演技出众,可是今天在这二位面前惨败。
许学童方应物债务日期顺延,如若学业先有成,岂不成人之美哉?
故判:考试结尾之前,严禁债主以催逼之事干扰学童考试。县内其余学童及生员亦可援引此例,今后有志于举业者,若本科考试之前三月内有欠债,考试结尾之前可暂缓偿还债务,不必另行赴衙申诉。”
汪县尊这个公然偏袒欠债人判决,大大出乎所有在场人预料,堂上堂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但众人细想后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因为律法不外乎人情!国朝判案依据不仅仅只有律例,也可以依据道德,最极端做法便是著名“春秋决狱”,用经义来断案。
在此案例中,汪县尊先搬出太祖皇帝圣训,又从爱惜人才、助人前程角度判决债务延缓,那再合适不过,妥妥地照顾到人情。
方应物哪里管得白
不管怎说,给穷山村小少年次专心考试上进机会,是慈悲心大善事。而且汪县尊甚至借此机会举反三,把这项条令扩展到所有读书人身上,更是极有意义。
赋予读书人考试前三个月内不用还债权利,让他们得以专心准备考试,若成为常例,可谓是鼓励人心向学、教化地方大善政!很值得颂扬!
“老父母英明,小民感激涕零,本县寒门学子亦受益良多,实乃吾辈之青天也!”方应物迅速高声叫道,很是应景。别说眼下惟有读书高大明朝,就是五百年后,到高考时不也是堆堆特事特办例子。
白梅呆呆地跪在地上,这个判决,太出乎意料。是没有料到知县如此偏袒方应物,自己丁半点好处也没得到;二是以她小女人见识,时也真想不明白这个判决关窍在哪里。
她突然记起上堂之前,方应物说过话——今日之事其实与你没什关系,别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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