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麦说,“不知道你是不是知道,叫鸭话(duckspeak),就是象鸭子那样呱呱叫。这种词儿很有意思,它有两个相反含意。用在对方,这是骂人;用在你同意人身上,这是称赞。”
毫无疑问,赛麦是要化为乌有。温斯顿又想。他这想时心中不免感到有些悲哀,尽管他明知赛麦瞧不起他,有点不喜欢他,而且完全有可能,只要他认为有理由,就会揭发他是个思想犯。反正,赛麦有什不对头地方,究竟什地方不对头,他也说不上来。赛麦有着他所缺少些什东西:
谨慎、超脱、种可以免于患难愚蠢。你不能说他是不正统。他相信英社原则,他尊敬老大哥,他欢庆胜利,他憎恨异端,不仅出于真心诚意,而且有着种按捺不住热情,解最新情况,而这是普通党员所得不到。但是他身上总是有着种靠不住样子。他总是说些最好不说为妙话,他读书太多,又常常光顾栗树咖啡馆,那是画家和音乐家聚会地方。并没有法律,哪怕是不成文法律,禁止你光顾栗树咖啡馆,但是去那个地方还是有点危险。些遭到谴责党创始领导人在最后被清洗之前常去那个地方。据说,果尔德施坦因本人也曾经去过那里,那是好几年,好几十年以前事。赛麦下场是不难预见。但是可以肯定是,只要赛麦发觉他——温斯顿——隐藏思想,那怕只有三秒钟,他也会马上向思想警察告发。
不过,别人也会样,但是赛麦尤其会如此。光有热情还不够。正统思想就是没有意识。
赛麦抬起头来。“派逊斯来,”他说。
他话声中似乎有这样意思:“那个可恶大傻瓜。”派逊斯是温斯顿在胜利大厦邻居,他真穿过屋子过来。
他是个胖乎乎中等身材人,淡黄头发,青蛙样脸。他年才三十五岁,脖子上和腰围上就长出圈圈肥肉来,但是他动作仍很敏捷、孩子气。他整个外表象个发育过早小男孩,以致他虽然穿着制服,你仍然不由得觉得他象穿着少年侦察队蓝短裤、灰衬衫、红领巾样。你闭起眼睛来想他,脑海里就出现胖乎乎膝盖和卷起袖子又短又粗胳膊。事实也确是这样,只要有机会,比如集体远足或者其他体育活动时,他就总穿上短裤。他愉快地叫着“哈罗,哈罗!”向他们两人打招呼,在桌边坐下来,马上带来股强烈汗臭。他红红脸上尽是挂着汗珠,他出汗本领特别。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