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圣公司只有矛,没有盾,最好防御就是进攻。因此,对起诉组做如下要求:、以吃掉格律诗公司为目,以损害赔偿导致他们夜之间资不抵债为手段,拒绝任何形式调解,务求置敌于死地。二、在诉讼过程中要特别强调格箱发烧设计和苛刻工艺,既表现们实事求是胸襟,又能更有力地说明成本,也为胜诉后运作这款音箱做铺垫。三、拨专款找几个写手,在报刊和网上大造声势,充分利用这个事件新闻效应提升乐圣信誉和品牌知名度,进步巩固市场,强化乐圣公司在Hi-Fi领域权威地位。”
总经理赵青说:“这战,是乐圣与格律诗生死之战,双方都是口气事,喘过这口气就活,喘不上来就死。吃掉格律诗,们就传递出个信息:老虎屁股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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