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个新朋友:“斯万怎样?您跟他还常见面吗?”对方就会拉长脸:“嗨!
您就别再提他!”
“还以为你们过往很密呢……”
斯万在好几个月当中直是外祖母表兄弟家常客,差不多每天都在他们家吃饭。忽然有天,他不去,连个招呼也没打。大家还以为他病呢,外祖母表妹正要打发人去打听他消息,忽然在厨房里发现他封信,是厨娘不经意夹在她帐本里。他在信里告诉厨娘,说他就要离开巴黎,不能再来。原来她是他情妇,而在跟他们家中断来往时候,他认为只有必要通知她个人。
如果他当时情妇是社交界中人,或者至少出身不太低微,处境不太特殊,不至于无法引入大雅之堂话,那他就会为她而回到社交界去,但只是在她活动或者他领她去那个特定轨道上运行。“今晚就别指望斯万,”人们说,“要知道,今天是他带那个美国娘儿们上歌剧院日子。”他为她张罗请帖,到那些人数特别有限沙龙去,那里有他老朋友,有每周次聚餐,有牌局;每天晚上,当他把他那红棕色头发梳上梳,再稍为卷下子以后,就挑上朵花插在纽扣孔上,然后动身去找他情妇,上他那小圈子里某个女人家去起吃饭;这时候,想到他就要看到那些他可以任意摆布时髦青年们会在他所爱女人面前怎样对他表示钦佩和友情,他就会重新体味他原已感到厌倦社交生活魅力;这种生活内容,旦由他跟种新爱情结合起来,便被个忽隐忽现火焰所照亮,所温暖,在他眼里变得美好而可贵。
这样私通,这样调情,每次都是当斯万看到张眼就觉得迷人脸,或是个眼就觉得迷人身子时,油然而生梦想,或是完全或部分成为现实,可是有天,当他在剧场里被位往日朋友介绍给奥黛特.德.克雷西时候,事情就不样。这位朋友曾经对他说过,这个女真是令人销魂,他也许可以跟她搞出点什名堂,不过事情要比看起来难得多,所以把她介绍给他也就是帮他个大忙。在斯万看来,她当然不是不美,不过那是种他不感兴趣美,激不起他任何情欲,甚至还引起他某种生理反感;他觉得她是这样种女人,每个人都可以举出几个样本来,每个人举又都不同样,她们都是们感官所要求那种类型反面人物。要想中他意,她轮廓未免太鲜明突出,皮肤未免太纤细,颧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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