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跟踪他,哈罗德能感觉到。他走快点,身后人也走快点,虽然两人还隔着段距离,但他很快就会被赶上。他向前张望,街上个人也没有,还没想清楚自己为什要这做,他已经个急停,转过身来。柏油路在炙热阳光下闪着微光,穿过黄澄澄油菜花田,向远方延伸。路上车子闪而过,还不知道它是从哪里钻出来,就已经呼啸而去,连车上人都来不及看眼。路上除他没有其他人。
可是当他再次迈步,那感觉又出现,寒意顺着皮肤爬上后颈,再蔓延到头皮。定有谁在后面跟着他。哈罗德不想再回头,直接在车流中找个空当,斜穿过马路,同时向左后方瞄眼。没看到什人,但不会儿哈罗德就知道那人又跟上来。哈罗德再次加紧脚步,呼吸和心跳急促起来,全身都——湿——。
这样不断回头、走走停停,过大概半个小时,还是谁都没看见。但他知道路上不止自己个人。只有次,虽然丝风也没有,灌木丛却在微微抖动。几个星期以来哈罗德第次后悔没带手机。那天晚上他在间没有门锁工具棚里过夜,他躺在睡袋里动也不敢动,身\_体深处很清楚外面正躲着什东西,在等待。
第二天早上往巴恩斯利走时候,哈罗德突然听到有人从A61国道对面喊他名字。树荫下有个戴着网球帽瘦小年轻人跳来蹿去穿过车流,气喘吁吁地说他是来投奔哈罗德。他语速非常快,自称“LF”。哈罗德皱皱眉。“维尔夫。”男孩好像这样重复句。他还是听不清。男孩只好重复第三遍:“维尔夫。”他看上去有点营养不良,好像二十岁还没到,脚上穿双荧光绿鞋带运动鞋。
“要做个朝圣者,弗莱先生。要拯救奎妮·轩尼斯。”他举起手中运动袋,明显和运动鞋样都是新买,“什都带,还有睡袋。”
哈罗德感觉自己像在和戴维说话。他们连手部动作都是样,微微抖着。
他还来不及反对,那个叫维尔夫年轻人已经跟着哈罗德,紧张地喋喋不休起来。哈罗德努力听着,只要转头,就可以在他身上看到戴维痕迹:咬得只剩下小部分指甲紧贴着粉色肉,说话像机关枪样从嘴里蹦出来,好像并不是为让人听懂。“在报纸上看到你照片,就祈求上天给个提示,该不该跟弗莱先生上路。你猜他给什回答?”
“不知道。”辆路过小货车慢下来,司机将手伸出车窗,用手机拍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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