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镇公共图书馆”的简写,而那台打字机就是他们拍卖的旧设备。E的按键卡住了,而小写字母i上面那个点不见了。然而,我还是兴奋得心脏猛跳,整夜睡不着觉。我在那台打字机前面坐了一整夜,一直到天亮。我把一笔筒的铅笔丢到一边,然后小心翼翼地在那张纸上打出我的名字。
我的科技时代来临了。
后来,我很快就明白打字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容易。我的手指头老是不听使唤,必须好好训练一下。我一直练,练到三更半夜。妈妈叫我去睡觉,但我不理她。我在纸上打了一堆字,但字母老是拼错:科里·麦克森,戴维·雷·卡伦,约翰尼·威尔逊,本·西尔斯,叛徒,老摩西,女王,火烧十字架,帽子上的绿羽毛,奇风镇,奇风镇,奇风镇。
看样子,我恐怕还有得练呢!不过,我感觉得到一种兴奋感在慢慢滋生,仿佛我脑海中那无数故事中的人物迫不及待想在那张纸上重新活过来。西部牛仔,印第安战士,英勇的士兵,私家侦探,还有乌贼海怪。
有一天下午刚下过一场雨,我骑着火箭去兜风。路面上热气蒸腾,感觉很像是在腾云驾雾。后来,我不知不觉骑到尼莫家附近,立刻就看到他那瘦小的身形。他站在院子里,把棒球丢到半空中,然后等球掉下来再一把接住。我把火箭停到旁边,然后跟他说我想跟他丢几球。其实,我是很渴望再见识一下尼莫那惊人的臂力。不管那条手臂看起来多细瘦,我确定尼莫绝对是上帝最得意的杰作。后来,我注意到马路对面有一棵橡树,树上有个洞。于是我就叫尼莫把球丢进那洞里。结果,他轻而易举地就把球丢进了洞里,而且球还卡在洞里没掉下来。连续三次。我差点就忍不住当场跪下来膜拜他。
这时候,尼莫家的前门忽然哐当一声打开了,尼莫的妈妈走到门廊上。我注意到尼莫的眼神忽然畏缩起来,那模样仿佛认定自己快被打了。“尼莫!”她大吼了一声。听到她的声音,我忽然联想到那天被虎头蜂蜇到的感觉。“告诉你多少次了,不准玩棒球,你听不懂吗?我刚刚一直站在窗户前面看你,看好久了!”
尼莫的妈妈慢慢走下门廊前的台阶,走到我们旁边,那股气势仿佛,bao风雨来临。她一头长发是深棕色的,脸色铁青。我感觉得到,她从前应该很漂亮,可是现在整个人都变了样。她那双棕色眼睛眼神好凌厉,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脸上的粉涂得很厚,整张脸看起来像橘红色。她穿着一条紧身的五分裤,一件红色圆点花样的白上衣,手上戴着一双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