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不是第次,股散乱轻烟忽然从帕丽记忆沉雾里泛起,慢慢化作狗形状。不是老妇人手里那样小宠物,而是不招人待见大狗,多毛,肮脏,被人切去尾巴和两只耳朵。帕丽无法确定,这到底是记忆呢,还是某条狗幽灵,或者两个都不是。有次她问过妈芒,在喀布尔时候她们是不是养过狗。妈芒说,你知道不喜欢狗。它们没有自尊。你踢它们,它们还是爱你。真让人沮丧。
妈芒还说别:
在你身上看不到。不知道你是谁。
帕丽丢掉香烟。她决定打电话给科莱特。约下,找个地方喝茶。看看她过得怎样,在跟谁交往。起逛逛街,就像以前那样。
看看闺中密友是不是还打算去阿富汗。
帕丽果然和科莱特见面。她们在家很有人气酒吧碰头,这里有摩洛哥风格装饰,紫罗兰色帷幔,到处摆放着橘黄色靠枕,小舞台上还有个头发卷卷乌德琴手。科莱特不是个人到。她带个小伙子来。此人名叫埃里克·拉孔布,在十八区所高中教书,给七年级和八年级学生讲戏剧。他告诉帕丽,他过去见过她,那是几年前,有次学生示威,反对捕杀海豹。开始帕丽没想起来,后来才恍然大悟,他就是科莱特因为到人少而拿来撒气那个人,那个被科莱特捶胸脯人。他们席地而坐,身下是蓬松芒果色坐垫,然后点酒水。刚开始时候,帕丽以为科莱特和埃里克是对儿,但科莱特对埃里克赞不绝口,没过多久帕丽就明白,科莱特是为她,才把埃里克带过来。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她会觉得很不舒服,可她却在埃里克局促不安中看到同样不适,她自己反而因此得到缓解。埃里克动不动就脸红,脑袋瓜子乱晃,满脸歉意,窘态百出。帕丽发现他这副模样蛮好玩,甚至也蛮可爱。她边吃着面包和黑橄榄酱,边偷偷打量着埃里克。他称不上英俊,头发长长,软塌塌,用根皮筋扎在脑后。他天生双小手,皮肤没有血色,鼻子太尖,脑门又太大,几乎瞧不见下巴,可他笑起来明眸皓齿。他还有个习惯,每说完句话,就用个满怀期望微笑加个标点,那笑容活像个开心问号。这张脸虽然不像于连那样让帕丽着迷,可它远比于连那张脸亲切友善,而且用不太久,帕丽就能发现,埃里克身上蕴藏着种驻外大使般专注,文静安恬克制,经久不衰端庄。
他们结婚。那是1977年春天个寒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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