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苦行训诫,在心灵产生共鸣。天生就有责任感,又有父母作表率,以清教徒戒律约束心灵初萌激情,这切终于引导崇尚人们所说美德。因此在看来,约束自身,同别人放纵自己样,都是天经地义;对这种严格要求,非但不憎恶,反而沾沾自喜。对未来追求,主要不是幸福本身,而是为赢得幸福所付出无限努力,可以说在这种追求中,幸福与美德已经合而为。当然,不过是个十四岁孩子,尚未定型,还可能往不同方向发展。然而时过不久,出于对阿莉莎爱恋,便毅然决然确定这个方向。这是心灵次顿悟,下子认识自己:在此之前,觉得自己内向自守,发展得不好,虽然充满期望,但是不大关心别人,进取心也不强,仅仅梦想在克制自己这方面胜利。爱好学习,至于游戏,只喜欢动脑筋和费点儿力。不大与年龄相仿同学交往,有时凑凑趣儿,也仅仅出于友情或礼貌。不过,同阿贝尔·沃蒂埃结下友谊,第二年他转学到巴黎,又人那班,成同窗。他是个可爱男孩,有点懒散。对他主要感到亲热而不是钦佩,和他在起,至少可以聊聊神思时时飞去地方:勒阿弗尔和封格斯马尔。
表弟罗贝尔·布科兰,作为寄宿生,也在那所中学学习,但是比低两班,到星期天才能见面。他长得不像表姐妹,如果不是她们弟弟,就根本没有兴趣见他。
当时爱占据全部心思,而且正是在这种爱照耀下,这两个人友谊在心目中才有重要性。阿莉莎就好比《福音》中所讲那颗元价之宝珍珠,而则是变卖全部家产、志在必得人①。不错,还是个孩子,这样谈论爱情,把对表姐感情称作爱情,难道就错吗?后来所经历切,在看来没有样更配得上这种称呼,——而且,长到定年龄,肉体上感受到十分具体欲念之后,这种感情也没有发生本质变化;童年时只想配得上,后来也并不更为直接地寻求占有这个女子。无论努力学习还是助人为乐,所做切都秘密献给阿莉莎,从而发明种更为高尚美德:只为她所做事,又往往不让她知道,就是这样陶醉在种自迷谦抑中,唉!不大考虑自己愉悦,结果养成种习惯,绝不满足于毫不费劲事情。
①事见《圣经·马太福音》第十三章。
这种争强好胜,难道只激励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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