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动。蹲在打开衣柜边地板上,放着床没有整理,开始读日志。
刚开始感到很失望。日志里写那些东西样也记不起来,想不起纳什医生,想不起声称他带去过诊所,也想不起说们做过测验。尽管刚刚听过他声音,却想象不出他样子,也想不出跟他在起场景。日志读起来像本小说,但接着在日志快要结束两页中间,发现张相片。在照片里房子里长大,今天早上醒来时以为自己置身其中。是真,这就是证据。见过纳什医生,他给这张照片,块来自过去碎片。
闭上眼睛。昨天描述过旧房子,储藏室里糖罐,在树林里采浆果。那些回忆还在吗?能想起更多吗?想着母亲和父亲,希望能记起别东西。幅幅画面悄悄地浮现。张晦暗橙色地毯,个橄榄绿色花瓶,条粗毛地毯,件胸部织有粉色鸭子、上衣正中有排暗扣连衫裤,个海军蓝色塑料车座和只退色粉红便壶。
色彩与图形,却没有样是关于活生生生命。什也没有。希望见见父母,想。正在那时第次意识到,尽管不知道为什但明白他们已经不在。
叹口气,在没有整理床边坐下来。日志中间夹着支笔,几乎想也没想就把它拿出来,打算再写些东西。拿着笔悬在纸面上,闭上眼睛集聚精神。
,“现在就去。个字也不要和本提。现在就去。”
没有挂电话,而是走到衣柜旁。他是对。衣柜底板上是个鞋盒——个蓝色盒子,盖不严实盒盖上写着“爽健”牌字样——里面是本用棉纸裹着小簿子。
“找到吗?”纳什医生说。
取出小簿子拿掉棉纸。它是棕色皮革封面,看起来价格不菲。
“克丽丝?”
事情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意识到个事实——父母已经过世——因此触发连锁反应,但感觉好像意识从场又长又深睡眠里醒过来。它活过来,但不是步步活过来;
“是,拿到。”
“好。你在上面写过东西吗?”
翻开第页。发现已经记过日志。名字叫克丽丝·卢卡斯。日志开头说。47岁,是个失忆症患者。感觉又紧张又兴奋,像是在窥视谁隐私,不过窥视对象是自己。
“记过。”说。
“好极!”他说明天他会打电话给,们结束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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