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没有刺激性东西,生活对这些人而言就不是生活。”43
陀思妥耶夫斯基讲述人戈梁奇科夫在罪犯非理性和自毁灭行为——通过饮酒、赌博或打架——中,看到种对人格短暂坚持、种对卑下囚禁生活轻微反抗:
名囚犯几年来温顺安静……突然却仿佛有鬼附身似胡闹起来,纵酒作乐,无事生非,有时甚至干脆以身试法:或公然冒犯长官,或杀人,或强*,如此等等……但这个似乎最不可能出事犯人这种突然爆发,——其全部原因也许就是个人种苦闷、狂躁发泄,种想表现自己以及自己被凌辱个性欲望,这欲望是蓦然出现,达到愤怒、癫狂、茫然、爆发和痉挛程度……要饮酒作乐,那就饮酒作乐,要冒险,那就不顾切地去冒险,哪怕去杀人呢。于是发不可收拾;况且这个人喝醉,要拦也拦不住!44
这种展现个体自主权人类冲动——即使通过非理性自毁灭行为——通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后期许多作品得到回应,即从《地下室手记》(1864年)到《群魔》(1871年)。
监狱和刑罚堡无疑是残酷且混乱,但它们并不是没有法纪。囚犯们通过个由传统和惯例组成复杂系统来自管理,这套系统由公社(община)监督。乔治·凯南把罪犯公社描述成“罪犯世界政治团体;罪犯公社在流放者生活中作用,就相当于农民公社在农民生活中作用”45。罪犯公社是罪犯协会稳定和扩大版本,罪犯协会是前往西伯利亚流放队伍中罪犯自治组织,而罪犯公社在所有刑罚定居点按相似方针运转。罪犯公社主要功能是使其成员免受当局伤害,并集中资源以获得各种利益。每个公社通常至多有大约百名成员,他们来自某个营房或监狱侧翼;在较大刑罚堡和定居点中,可能有几个公社。每个公社都会选举个社长(староста),负责管理公共储备金中钱款、与监狱当局谈判。监狱看守会通过社长任命,以后便直接与他打交道。看守在和罪犯打交道时要基于基本合作精神,所以,只有在其他公社成员同意情况下,看守才能让社长卸职。公社同样会在囚犯间分配任务;直接向公共储备金交钱,囚犯就可以免除这些劳动。公社有义务向较穷困成员提供借贷,这些成员必须努力工作以偿还债务。到达刑罚堡或者监狱某个囚犯如果不名文,就会被分到最繁重和最不合意任务。公社规则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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