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看他两眼,就不再关注,有些人看就不是买主,而他需要养家糊口,没工夫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他没有看第三眼,所以没有发现,这个神情漠然旅人在他目光挪开后,眨眼身形便已经晃到远远城楼。接着就走到,他看不见远方。
从前年少,有家人关爱,他总是贪享人间美好,爱说爱笑,也会任性胡闹。即使是每年只回去趟年月里,他似乎也没有长大多少,到家中便聒噪不休,讲路上奇闻异事,除夕守夜时候,还会坐在火炉旁扯开嗓子,唱那些听过曲儿给父辈们听。有时故意唱荒腔走板,调子不知跑到哪里,便喜滋滋地看着柳延笑倒在伊墨身前,手摁着肚子,手抹着笑出来眼泪。伊墨也会笑,笑着训他越来越不像话。
这聒噪。伊墨说,你把养黄鸟都吵死。——其实那是被他自己大意,冬夜忘收回来,活活冻死。
于是他就为
做事有许多,他要清理杂草,要擦拭墓碑,要焚烧纸钱。
然后对着那些凉透菜肴,坐很久。
黑夜来临,又转成黎明。他知道自己要走,寻找到人还未找到,他不能不走。
沈珏将脸颊贴过去,贴在雾水湿透冰冷石碑上,闭上眼想象着还是那两人在眼前,冲着自己宠溺笑,于是他蹭蹭。
抬起脸时,冰凉水渍留在脸上,在黎明光线里辉映着晶亮亮光。
提起旁已然破旧包袱,沈珏只能继续上路。
路越走越长,仿佛看不到尽头,有时候沈珏会稍微停下来,抬起头看看四周,看完之后基本能确定,这个地方他曾经走过。尽管足印早已消失,但景与物变化却并不显著,只是有时候,走着走着,就仿佛走过沧海桑田。明明这个地方是荒无人烟大片山林,如今却被开辟道路,有酒楼市集,人来人往。
他看看,又低下头,继续往前走。身青衣简洁装束,背着个灰扑扑包袱低头走路,他看起来只是普普通通个路人,只有蹲在地上贩卖货物,寻找买主小贩才能注意到他。
他有张俊朗非凡脸。
与伊墨俊美不同,他轮廓线条更偏向冷与硬,因此他五官就英挺极为硬气,兼之身形高挑伟岸,若是肯抬起头来,目光再灵动些,就能引起许多人注意。但他从不抬头。仿佛仅仅是为走路而走路,目光低垂,神容平淡。眼神也是样淡淡,不是气定神闲从容淡定,而是到种黯淡地步。像是被抽去灵魂木偶,脚下行进仅仅是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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