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到城下宣读皇帝诏书,请求他们遵守法令,但都被城上士兵拒绝,甚至他们用弓箭石块将说客逐回。[8]
金兵离开后,宋钦宗身边大臣们也纷纷劝说他不要遵守条约。因为只要执行条约,就是宣判北宋王朝死期将近;不执行,大不是拼个你死活。相比较而言,还是不执行更有好处。比如著名理学家、朱熹祖师爷杨时就上书表示,三镇“旦弃之北庭,使敌骑疾驱,贯吾腹心,不数日可至京城”[9]。这样三镇必须固守,不可丢弃。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如果说问题出在哪儿,只能说皇帝由于被吓破胆,答应根本无法执行条件,现在只好反悔。
就在金军撤离不久二月二十五,[10]皇帝派遣工部尚书王云等人出使金军,就提出另外建议:希望金军允许北宋保留三镇,但同时,北宋增加定岁币,作为三镇租税交给金国。[11]
这件事金国没有回复。于是,北宋*员开始考虑另外可能性:既然要违约,就必须首先证明是金人先违约。斡离不回军时曾经在磁州、相州、大名带掳掠,杨时认为金军没有和平撤离就是违约,他建议皇帝以此为借口不执行协议。杨时还认定,金军最初答应(是否答应是有疑问)到黄河就释放肃王,但迟迟未放,也是违约。[12]
另外,皇帝还可以在西路军找借口。由于金军两路存在协调问题,东路军已经撤退,西路军还在南下占领隆德、平阳等地,这也是违约。
如果仔细琢磨这些借口,不得不说,宋钦宗如果以此为借口,确是有问题。关于释放肃王问题,金军从来没有答应到黄河就释放他,只是宋廷厢情愿罢;金军在河北掳掠是战争中无法避免混乱,即便统帅想制止,也无法完全避免;西路军南下更多是古代通信时间差问题。粘罕向南进军时,并不知道协议已经签署,也就无法停止进军。当然,如果说金军将协议执行得不折不扣,也不确切。
如果宋金双方能相互谅解,这切都不是大事。可旦有方不准备谅解,而是寻找机会推翻协议,那利用这些细枝末节问题也就成唯途径。
三月十六,皇帝向三镇下发抵抗诏书,他宣布由于金军首先摈弃盟约,宋军不得不抵抗。皇帝采取主战派主张,首先罢黜那些参与和谈*员,在本书中度占据主要舞台李邦彦、李棁、李邺、郑望之等人同时丢官,与赵良嗣区别只是他们没有被杀掉。可见,在宋朝从事外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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