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团体变成大唱片公司争抢目标。他们飞到纽约,身处唱片公司竞价战中间。所以说,这个跟谈恋爱人,不仅是个比大很多、经验也比足得多人,还是个看样子要变成流行歌手人,这就把整件事又往上拉高层。最后,他们签个合约,还进行巡回演出,进录音棚。则经常待在阿克顿间公寓里,天抽16支万宝路香烟,眼巴巴地等着他回家。在他朋友圈以外,并没有什朋友。在那里终日无所事事。
大概过不到六个月,母亲就跟父亲分开,并且来到伦敦,搬来和们起住。们三个人起挤在这个居室房子里。觉得,母亲当时只是单纯地这想:“史黛丝在伦敦。她好像混得不错。也去伦敦,只有她。”于是她也跳上那辆有蓝色条纹座椅大巴,坐在后排抽烟,然后出现在伦敦。那是个炎热夏日,去国王十字车站接她。穿着条超短裙走来走去,觉得自己看起来特别酷。结果,母亲下车就说:“天啊,你好瘦、好瘦。”想,对啊。那个时候情况就是这样。那个瞬间就这样永远定格在记忆里。们悲惨境况好像在那时离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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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半以后,和那个大哥哥终于分手。那时候,乐队主唱是个比他还大点男人,他有点把收到他翅膀下保护着意思。在街上晃荡着,那是12月,下着雪,却无处可去。那个主唱用唱片公司预付款在塔桥附近买套顶楼公寓,在里面打开窗就可以将伦敦尽收眼底。他对和妈说,不想让你们俩在街头流浪,这都快要过圣诞节。他那个乐队第二天要去巡回演出,他跟们说:“来吧!”就这样把们带到他房子里,然后出去给们买大约8,000支白金万宝路和柜子食物,就赶赴他为期两周巡演。真是相当奇怪。那年圣诞节,伦敦下着雪,而就跟妈在起。那个时候,已经快16岁。们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朋友。很心碎。哥哥差不多是个疯子,不知流浪在几百公里以北哪个地方,而们住在这个奢侈顶层公寓里,看着窗外塔桥和优美风景。这真是疯狂。
这个塔桥边上公寓问题在于,里面连间卧室都没有。就间大客厅,而厨房也是开放空间,要用时候就走到那个区域去,旁边还围些长椅。那都算不得厨房,只是个工作台,下面收着洗衣机。浴室就是个小得不能再小小隔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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