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木美穗和铃木义明成为与石卷市z.府对抗法律行动主要人物,这群人直到最后刻才出人意料地宣布这行动。对于熟悉西方诉讼模式人来说,耗费那长时间才采取行动,实在令人惊讶。如果类似悲剧发生在欧洲或美国——数十个孩子死亡,这是涉及当局能力尖锐问题——从开始就会有大批律师蜂拥而至。可是在日本,人们本能地厌恶采取法律行动,觉得那些这做人本身就违反某种意义深远不成文法律。
这种行为被视为坚忍失败,违背乡村社会潜规则。人们普遍认为,对于那些提起诉讼人来说——尤其是那些起诉z.府人——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令人不快结果:社会反对、排斥,甚至是迫害。当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人们回答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努力想要找出具体例子。这中间夹杂着种在背后议论人不安,那些明知自己没有做错事人心中则有种说不清负罪感。日本为民众编织张舒适、温暖、令人麻痹顺从之网,从网中挣脱出会让人感到不安,网中人被缠住无法脱身,产生种模糊纠结情绪,被束缚与被保护感觉纠缠在起无法分离,z.府几乎无须从外部施加强制措施,因为这种顺从是如此有效地在头脑中内化成主观意识。
要对内心窃窃私语充耳不闻,需要有非同寻常个性。与西方社会相比,日本法院判决损害赔偿很低——大川家长为每个死去孩子要求赔偿金是1亿日元,然而,即使打赢官司,他们能得到半数赔偿金就很幸运。吉冈和弘是他们代理律师,连他都对普通人不愿诉诸法庭表示理解。
“它不是那种显而易见或明确伤害,”他表示,“但人们能隐约感觉自己受到指责。如果当事人有亲戚在当地z.府工作,那个亲戚日子可能就不太好过。在学校,当事人儿女会被人指指点点说是闹上法院人孩子。网上也会有尖酸刻薄言论。通常这种感觉很难弄清楚,但这样人最终都会感觉自己遭到整个社会排斥。人们通常更愿意待在温暖床垫上,默默忍受悲伤和愤怒,而不是走上法庭。”
日本民事司法体系与m;主样,从表面上看无可非议。法官都是独立,鲜有人听说贿赂和恐吓。但是,这体系核心偏向维持现状以及支持它私人和公共机构。吉冈告诉,法官被戏称为“比目鱼”——种生活在海底鲽鱼,眼睛长在身体顶端,总是不安地向上看。不管怎样,对于般判决需要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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