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塞特吉·杰吉伯伊和索拉布杰·杰万吉等能够将布料方面的专业知识用到原棉贸易上去。结果,在整个19世纪上半叶,西方商人在印度的影响通常只限于沿海城市,甚至在那里他们也会遇到来自印度商人的激烈竞争。成立于1836年的孟买商会中还有数量众多的印度商人,反映了他们一直以来的重要性。正如商会在1847年所观察到的那样,“委员会认为,考虑到欧洲人在这个国家的代理和作业状况,不能希望商人采取任何涉及在内陆维持据点的立场;英国商人唯一可以恰当地考虑提供的支持,必须限于购买那些带到本地市场的棉花,据说这也正是他们所准备做的。”47
在种植棉花的农村地区,印度商人向耕种者预付资金,往往利率很高,然后把原棉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把棉花预付给沿海商人,这是一种被英国人认为是“邪恶”的制度,主要是因为它无法被控制。正如孟买的商人约翰·理查兹(JohnRichards)于1832年向伦敦巴林家族所报告的那样,“本地商人只接受来自内地、沿海、波斯湾、红海、中国的农产品,他们中很多人是印度教徒和帕西人,非常富有,有的甚至拥有大量的资本。由于生意完全掌握在他们手中,任何与沿海人签订棉花合同的企图最终都失败了”。由于非欧洲资本占主导地位,加上当地农民一直控制着土地和劳动力,所以当地棉花生产主要满足包括制造商在内的当地生产者的需求,而不是满足遥远的欧洲的棉纺厂的需求。48
印度商人和生产者的这种独立性在19世纪上半叶并不罕见,欧洲商业渗透到棉花种植地区的腹地,在世界大部分地区仍然是例外而不是常态。到19世纪中叶,大多数棉花从未经过欧洲或北美商人的账簿而进行交易。在中国,进口的印度棉花受到香港商人的控制,这些商人把它卖给内地的经销商。在安纳托利亚西部,和印度一样,港口城市伊兹密尔与棉花生产地区之间的贸易掌控在当地商人的手中。在奥斯曼帝国的另一部分,埃及,西方商人对生产者与亚历山大港之间贸易的影响仍然有限。直到19世纪40年代末期,穆罕默德·阿里部分通过强迫农民以棉花缴纳税款,实际上强制垄断了从生产者那里获得原棉的权力,他将这些棉花出售给沿海商人。而一些新兴工业化地区则避免了对进口棉花的依赖。例如在墨西哥,普埃布拉的工业家要么直接从生产者手中购买棉花,要么从韦拉克鲁斯商人那里购买。49
值得注意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