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困难,英国棉花生产商加倍努力改造印度农村,特别是通过他们主导两个组织,曼彻斯特商会和曼彻斯特棉花供应协会。毕竟,曼彻斯特商会会员亨利·阿什沃斯问道:“如果们不使用它们,们财产又有什价值?”阿什沃思等人向个新近愿意回应商人呼声英国z.府施加压力,要求大规模投资基础设施,更改刑法使棉花掺假成为犯罪行为,制定新财产法,以创造清楚界定、易于销售土地财产。26
面对来自制造商和商人这种压力,国家并没有置若罔闻。早在1861年9月,印度财政部长塞缪尔·莱恩(SamuelLaing)就在曼彻斯特与棉花利益团体代表会晤,讨论如何改善印度棉花生产,在整个战争期间还在曼彻斯特、伦敦和孟买举行会议。英国印度外交大臣查尔斯·伍德(CharlesWood)也看到这种紧迫性,并建议“尽可能地从印度获取棉花”。英国殖民*员还撰写数十份报告,调查印度各个地区棉花种植潜力。27
英国z.府和制造商致认为,帝国行政、法律和基础设施建设能力需要渗透进印度农村。也许最重要是,制造商施压要创造种新法律环境,以促进欧洲对棉花生产投资,加强欧洲支配。棉花资本家希望改变印度合同法,以“对已经收取定金违约行为进行处罚”,给予“预付定金者对他预付农作物完全留置权”,允许实施包括苦役在内各种处罚。如果对在他们资本支持下种植棉花,商人能够获得绝对处置权,就会被鼓励进行投资,而这将有助于克服“在印度农业人口中执行合同法面临困难”。这还允许耕种者全力投入经济作物,因为他们可以在自己棉花作物成熟之前用预付款购买粮食。最终制造商施加压力成功,新合同法颁布实施。而且,1863年又颁布刑法,将棉花掺假定为犯罪行为,可以处以苦役刑罚。28
这样开创市场努力和实体基础设施建设齐头并进,兼顾“曼彻斯特人士”和殖民地国家利益,特别是铁路建设,正如查尔斯·伍德所说,铁路不仅可以将棉花运到港口,还允许部队迅速行动来制伏叛乱。仅在美国内战第年,印度z.府在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几乎翻番。1864年,英国z.府为印度拨款700万英镑用于“公共工程”,《印度时报》(TimesofIndia)评论道:“这个预算……可被视为用于个明确目标,即开放从农村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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