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们生活有关切也样,露丝开始留心之后,算算两人之前曾经出现过所有潜在不睦,得出个令人震惊、完全无法想象结论:斯坦利从未批评过她。在他看来,她就是完美存在、完美女人、完美妻子,因此,就像个断言上帝必然存在神学命题那样,她所做所说和所想切必然都是完美,必然不得不完美。在她前半生大部分时间里,室友都是米尔德里德,那个米尔德里德会把五斗橱锁上以防妹妹借自己衣服穿,会因为她老去看电影便说她没头没脑,但现在和她分享间卧室人却认为她完美无缺,而且更重要是,这个男人,在同间卧室里,正迅速地学会如何以各种她最喜欢方式来折腾她。
纽瓦克很没劲,但他们公寓比河对岸她父母住所宽敞、明亮,而且家具都是新(是三兄弟家世界里最好,所以可能不算是最好,不过就眼下来说够用)。她重新回到施奈德曼照相馆工作之后,城里又成她生活中最基础部分,亲切、肮脏、贪婪纽约,人脸大都会,平放巴别塔。她每天通勤路线是先乘坐慢悠悠公交车去火车站,从纽瓦克宾夕法尼亚站上车,坐十二分钟到纽约宾夕法尼亚站下车,然后是小段步行距离,才能到达施奈德曼照相馆。但她并不介意路途长短,每天都有那多张脸可以观察,而她尤其喜欢列车驶入纽约停下来时刻,之后总会有段短暂停顿,仿佛世界正在凝神屏息期待着什,接着车门忽然打开,所有人从中涌出,乘客从节节车厢里涌上霎时间人满为患站台。她很喜欢那个心意迅速移动人群,每个人都冲向同个方向,她也是其中个,身处人海之中,和所有人样正走在上班路上。这让她感到自己是独立,在属于斯坦利同时又属于她自己,这是种全新感受,美好感受。从台阶上来,她会加入车站外另群行人,往西27街走,边走边想象今天会有谁来照相馆,抱着新生儿父母,穿着棒球服小男孩,肩并肩坐在起庆祝四十或者五十周年纪念日老夫妇,戴着方帽长袍、嘻嘻哈哈女孩子,女士俱乐部女人,男士俱乐部男人,身着蓝色制服新手警察,当然还有士兵,越来越多士兵,有时候带着妻子或女友或父母来,但多数时候都是孤身人。这些形单影只士兵有正在纽约休假,有刚从前线回来,有准备起程去某个地方杀人或被人杀掉。她会为他们所有人祈祷,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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