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从宾州车站走到西27街时她都会祈祷,祈祷他们归来时胳膊和腿仍然长在还在喘气身体上,祈祷这场战争早点结束。
接受斯坦利求婚并没有让她追悔莫及或者想打退堂鼓,但不管怎样,这段婚姻还是带来定弊端,虽然没有条可以直接怪到斯坦利头上,即便如此,嫁给他就等于嫁给他全家,每次被迫和那三个随时可能挑事疯子待在起,她都好奇斯坦利是如何挺过他童年,而没有变得像他们那样疯狂。首先是他妈妈,那个仍然精力充沛范妮·弗格森,已经快六十,站起来不过五英尺二英寸,可依旧副怒气冲冲、疑神疑鬼样子,家庭聚会时总是个人坐在沙发上自说自话,她个人坐着因为没人敢靠近她,尤其是五个孙辈,这些小到六岁、大到十岁孩子怕她怕得要命,因为无论他们什时候越过界(如果放声大笑、尖叫着上蹿下跳、撞到家具上或者打嗝儿声音太大可以视作越界话),范妮会毫不犹豫地朝他们头顿打,要是离得太远没打着,她就冲着他们大吼大叫,嗓门足以震动灯罩。露丝第次见她时,范妮捏捏她脸(劲儿大得都捏疼),宣布她是个挺好看姑娘,之后便不再理会她。此后每次来访也都是这样,除你好、再见这种空洞礼节,二人之间再无其他互动,不过露丝并不觉得她是专门针对自己,因为范妮对另外两个儿媳米莉和琼同样爱答不理。范妮关心只有她儿子,那些供养着她、每周五晚上会孝顺地来她家里吃饭儿子,至于儿子娶女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些影子,大多数时候她甚至记不住她们名字。这些都还不太让露丝烦心,因为她和范妮往来很少,也没什规律,但斯坦利哥哥们就是另回事,他们在他手下工作,他每天会见到他们。刚开始时,露丝惊讶地发现他们是自己见过最英俊两个男人,或者说男神,像极埃罗尔·弗林(卢)和加里·格兰特(阿诺德),可旦对此习以为常,露丝便开始极端厌恶他们。这俩人既肤浅又不老实,她觉得,大哥卢并不蠢,但是被赌橄榄球和棒球赛恶习缠身,老二阿诺德就是半个白痴,这个目光呆滞色鬼总是酒气熏天,而且从不放过任何个机会碰碰她胳膊和肩膀,捏把,喊她妞儿、宝贝儿、美人儿,不断加深她心里反感。她痛恨斯坦利给他们店里工作,恨他们在背后甚至当面取笑他,取笑正派斯坦利,比他们男人百倍斯坦利,但斯坦利会假装听不见,从无句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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