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来。
那年暑假里,已经十六岁他白天给父亲打工,晚上去打棒球,总是棒球,也直会是棒球,无疑这是项不需要动脑子运动,但因为带给他太多快乐,他并没有想过放弃,这次他参加是个由镇上高中和大学球员组成联盟,虽然很严格,竞争也很激烈,但他在蒙特克莱尔校队第年表现不错,担任三垒手和五棒击球手,击球率达到三百十二,赶上支好球队甚至是十大联盟里最好球队水平,而且他击远球能力还在不断提高,因为他还在继续发育,上次量身高时是五英尺十英寸,踩到秤上时是百七十四磅,所以那年夏天他坚持继续打球,为是不让自己手生。上午和下午时他会去给父亲打工,基本上就是开着送货车,和个叫艾德家伙到镇上各处配送和安装空调,没东西送时他会到前面帮迈克·安东内利卖东西,或者在迈克隔三差五跑到阿尔餐馆喝咖啡休息时给他顶班,店里没客人时,他会跑到后屋陪他父亲坐着,有人来再出去招呼,他父亲那会儿快五十岁,依旧精瘦健壮,依旧还是趴在桌前埋头修理坏掉机器,他那心墙高筑、沉默寡言父亲,在那间安静后屋里待六年之后,看起来几乎心无物,弗格森虽然在修机器方面笨手笨脚,但还是经常主动提出要帮他修东西,可每回父亲都是耸耸肩,说他儿子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坏掉烤面包机上,他现在走那条路会领着他走向更大成功,如果他真想帮忙话,那就从家里拿几本他常看诗集过来,在他老爹修理烤面包机时给他读几首,就这样,过去年半里直在大量阅读诗歌弗格森,把那年暑假部分时间花在给他父亲念诗上,站在斯坦利电视机和收音机专卖店后屋里朗读迪金森、霍普金斯、坡、惠特曼、弗罗斯特、艾略特、卡明斯、庞德、史蒂文斯、威廉姆斯和其他些人诗,不过他父亲似乎最喜欢首,或者说似乎给他印象最深首,竟然是《普鲁弗洛克情歌》,这让弗格森很吃惊,这样反应是他没有预料到,他觉得自己肯定遗漏什细节,而且已经遗漏很长段时间,也就是说他必须重新思考之前对父亲抱持所有看法,因为他刚读完诗最后句,直到人类声音把们唤醒,们便溺水而亡,他父亲转过头来,盯着他眼睛,用种弗格森认识他这久以来从未见过热切目光看着他,沉默好会儿后说道:哎,阿奇,真是不起啊,谢谢你。非常感谢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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