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但弗德曼没有明白其他人跟他说这些话时的隐含意思,他没有意识到他们不是在告诉他,他不应该去上大学,而是说,如果他不想去,就不一定非得上大学,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他的境况比他们强多了,他对自己的命运有着更多的掌控,但因为他在数学和科学方面实在优秀,也铁了心要去上大学(那个暑假他还在自学微积分,真是够了,有多少十四岁的孩子能理解微积分的原理?)所以他没有把这样的赞美放在心上,只是坦率地给了一个坦率的答案,但这个答案实在太明显了,也答非所问(大家都知道他在自学微积分,肯定会去上大学),他根本没必要讲出来。
但这正是另一个A.F.身上最让弗格森喜欢的地方——他的天真单纯,他那种不谙世故,仿佛意识不到自己所在的这个社会充满了讽刺与矛盾。其他人似乎都挣脱不开某种焦虑无时不在的煎熬,某种互相抵触的冲动与激荡的矛盾构成的混沌状态,但弗德曼却平静、深沉,而且内心显然十分安宁,守在自己的思绪和处事方法中,很少留意到周围的杂音。一个纯洁无瑕的人,弗格森有时会想,那么单纯,那么自我,以至于很多时候捉摸不透,也难怪他和诺亚会对这位新室友产生迥然的印象。诺亚倒是愿意承认弗德曼智力超群,而且也是个优秀的棒球手,但在他看来,他有些太真诚了,缺乏做个好伙伴该具备的幽默感,而且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安静,尽管对弗格森有很强的镇静作用,但却会让诺亚感到紧张,他觉得弗德曼不像是个完整的人,或者如他有一次说的,古怪的鬼影男,一个生下来脑子就有残缺的幽灵。弗格森明白诺亚这些评价想要表达什么,但他不敢苟同。弗德曼就是与众不同罢了,仅此而已,不是和其他人生活在一个平面内,所以诺亚认为的那些性格缺陷——弗德曼在女孩子面前很害羞,不会讲笑话,不愿意和人争执——在弗格森看来却是优点,因为他和弗德曼相处的时间比诺亚多,明白诺亚所谓的浅薄甚至空洞,实际上是一种深度,在他认识的人之中,还没有谁拥有这种灵魂的深邃。弗德曼的问题在于他不擅长在群体中相处,如果只是面对一个人的话,他就会像换了个人似的,现在三个星期过去了,这两个A.F.一起在棒球场上来回走了十几次后,弗格森已经了解这个人,或者说至少已经开始有了一些了解,弗德曼身上最令他佩服的一点是他真的很善于观察,他的感官对周围的世界太灵敏了,每当他指着从头顶飘过的一朵云,或者一只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