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陷入昏迷,生活在个漆黑片、偶尔会有点点烛光摇曳影子世界中,它们身体经过这久囚禁之后已经变得毫无知觉,所以天下午,当奎恩三岁儿子蒂莫西穿上它们,趿拉着它们在公寓里边走边笑时,它们什都没有感觉到,他母亲看到他小脚踩在这双巨大无比且昏迷不醒鞋子里后,也开始大笑起来。你干吗呢,蒂米?她问。在学爸爸样子,他说。他母亲摇摇头,皱着眉告诉小男孩,她给他找双好点儿大鞋子来玩吧,这双布罗根这脏,也不能再穿,是时候把它们扔掉。幸亏汉克和弗兰克已经什都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因为爱丽丝给儿子双他父亲现在时装鞋后,随即便用左手拿起汉克和弗兰克,又把右手放在蒂米脑袋上,领着他来到走廊,朝装在个门没上锁小房间里焚化炉滑道走去。都忘这双又旧又破鞋子,她边说着,边推下焚化炉滑道门把手,并且告诉儿子悉听尊便吧,意思是他可以把鞋子扔掉,于是,小蒂莫西·奎恩拿起汉克,说句,再见,鞋子,然后把它扔向七层之下地下室焚化炉,接着他拿起弗兰克,又重复遍刚才东西,说着再见,鞋子,让弗兰克也追随它兄弟,坠入下面火焰中,就这样,在新天黎明还未划破曼哈顿岛夜空之前,这两只脚底伴侣便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下团泛着红光余烬。
弗格森现在上九年级,般说来这是高中年级,不过具体在他这儿是初中最后年,在第学期课程中有门是打字,事实证明,这门选修课比他那年所修任何科目都更有价值。因为他尤其渴望掌握这项新技能,便去找他父亲要钱买打字机,并最终设法说服利润先知掏钱,理由是他总归会需要台,而以后价格永远不会比现在更低,就这样,弗格森给自己买件新玩具,台货真价实、设计优雅史密斯——歌罗娜便携打字机,这台机器立即成他最珍视财产。他渐渐爱上这台写字机器,喜欢把手指压在凹面圆形按键上,看着字母从它们钢棍上飞出,撞到纸页上,字母向右跑,滑动架向左移,然后是叮声铃响,接着是齿轮运转着让他折到下行声音,黑字追着黑字直来到页脚。这是属于成年人工具,严肃工具,弗格森欣然接受这个工具带来责任感,人生现在已经严肃起来,阿提·弗德曼几乎与他如影随形,他知道是时候长大。
11月初完成《脚底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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