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们应该把它拍成电影。
真会说笑。们连摄影机都没有,怎拍?
这只是细枝末节。到时候们自然有办法解决。反正们现在也没时间弄。首先是还要上学,其次是纽约和新泽西之间距离,当然,还有母亲制造各种障碍,这个今天就不细说。但暑假可以呀。对吧,们以后也不会去夏令营,是吗?毕竟把年纪,也不适合再去吧,而且经过阿提事之后,哎,觉得也不想再回去。
同意。不去夏令营
阵强烈幸福感席卷他,真是个谜啊,他自言自语道,因为即便他姨妈和姨夫已经宣布《脚底伴侣》是个好故事,他们判决也改变不鲍德温夫人认为这是个烂故事事实。不同眼睛、不同心、不同脑子,对同份手稿会有那不同理解。这已经不再是个人挨揍、另个人被亲吻问题,而是同个人同时挨揍和被吻,这才是游戏真正规则吧,弗格森意识到,如果他以后打算继续让别人看他故事,就要在被亲吻同时也做好挨揍准备,或许挨十次揍才能得到个吻,甚至被揍百次也得不到个吻。
唐姨夫没有直接把故事给弗格森寄回去,而是转寄给诺亚,并且嘱咐他读完之后,把手稿还给他表兄。收到伦敦信大约周后那个星期六大早,弗格森正在吃炒鸡蛋和烤面包片时,厨房电话响,电话另头诺亚,像冲锋枪子弹样噼里啪啦地先说堆,说他得快点儿讲,他母亲出去买东西,如果回来撞见他在打长途电话,肯定会杀他,更何况还是打给弗格森电话,因为他母亲说,在她公寓这座避难所,无论在什情况下都不许和弗格森有联系,不仅因为他根本不是诺亚亲表兄,还因为他和那个婊子魔鬼有血缘关系(是啊,诺亚说,她脑子有病,大家都知道,但他还是得和她住起啊),但气喘吁吁地讲完他开场白后,诺亚立即放慢讲话速度,不会儿便恢复正常语速,虽然还是快,但没有快得太过分,听起来仿佛那种有着无穷无尽时间,打算要好好聊场人。
啧,贱人,他说,你这次还真办到,是吧?
办到什?弗格森故意装糊涂道,因为他基本上可以肯定诺亚指是那个故事。
那篇古怪小文啊,《脚底伴侣》。
你读?
每个字都读。还读三遍。
然后呢?
太棒,阿奇,简直他妈太棒。实话讲,都不知道你还有这本事呢。
实话讲,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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