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后在奴隶拍卖上被卖给他们主人。
但在你故事里,那些鞋子很喜欢做鞋子。你不是要告诉奴隶喜欢做奴隶吧?
不是,当然不是。但奴隶制延续上百年,有多少奴隶站起来反抗,有多少次他们杀掉自己主人呢?几乎从来没有。他们只能在恶劣处境中尽力活下去。他们甚至还尽可能地讲讲笑话、唱唱歌。这就是汉克和弗兰克故事。他们必须服务于主人意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试着尽量享受他们拥有东西。
可这些在行文中并没有表现出来呀,阿奇。
不想搞得太明显。或许这就是问题吧,不过也可能就是您没注意到,不知道。无论如何,当时就是这想。
很高兴你能告诉这点,虽然不会改变对这个故事看法,但至少知道你是想做点儿正经事儿。真心不喜欢这个故事,你能理解吧,而且有些部分真特别好,让反而更不喜欢它,不过,已经是个上年纪老太太,想可能不管你做什都会不喜欢吧——但坚持写下去,阿奇,不要听。你不需要建议,只需要坚持下去。就像你亲爱朋友埃德加·爱伦·坡曾经寄语位立志当作家人那样:大胆点儿——多读——多写——少发表——别耍小聪明——无所畏惧。
他没有跟她讲故事最后几页,或者爱丽丝把汉克和弗兰克放到柜子里时他想是什。如果鲍德温夫人都没注意到奴隶制度影射,她怎可能明白柜子其实就是集中营,而那时汉克和弗兰克已经不是美国黑人,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犹太人,在囚禁中日渐虚弱,直到最终在焚化炉——火葬场中被烧死?跟她讲这些不会有什用,同样,也没有任何理由跟她谈友谊,虽然在他看来,这才是故事真正主题,但要谈这个话,就意味着他得聊到阿提·弗德曼,可他点儿都不想同鲍德温夫人分享他悲伤。或许那些东西表现得不够明显,读者不易察觉出来,她有可能说对,但也说不定只是因为她自己太瞎,所以弗格森没有把故事放到边、抛到脑后,而是改正鲍德温夫人在手稿上圈出来错字,重新打版,而且这次用是复写纸,多复印份,在第二天下午空邮给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唐姨夫。十二天之后,他收到封伦敦寄来信,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个信封里装着两封信,因为他们俩各自写封回复,不但言辞中充满赞许和热情,而且俩人也都看出他老师没注意到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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