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杯又杯地品着需要慢慢喝咖啡,这些销声匿迹左派遗老,四十年之后依旧在争论g,m到底是哪步走错,场看似山雨欲来g,m胎死腹中,现在不过沦为段子虚乌有记忆。
就这样,在那个完美下午结束之前,弗格森和艾米走进霍恩和哈达特自动贩卖式餐厅,准备边儿吃点东西,边翻看皮埃尔·马蒂斯画廊那些虽然很薄,但配图丰富旧展品目录,讨论下他们两个都觉得很棒这天,总而言之非常美好天。他需要更多类似今天这样日子,弗格森心想,更多美好日子,来中和过去几个月里那多艰难日子所造成影响,其中之便是那些日子里他不再打棒球,这个决定让他朋友们百思不得其解,他也不再试着为自己辩白,他发现这种自克制实验比预想更难坚持下去,就这放弃他钟爱多年棒球,已经彻底与他融为体棒球,他身体有时候甚至会隐隐作痛,想要再次把球棒握在手里,戴上他手套和别人玩会儿投接球,想要感受他在跑向垒时,钉鞋戳进土里感觉,但他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他必须信守自己做出承诺,不然就等于承认阿提死轻如鸿毛,什都没让他领悟到,这就等于他是个软弱无能懦夫,那样话,他还不如干脆让自己被变成条狗,条卑贱可耻、摇尾乞怜野狗,乞求人们施舍些残羹冷炙,把吐在地板上东西舔光,如果不是因为每周能逃到城里躲得远远儿,不靠近朋友们每个星期六球场,谁知道他会不会坚持不住,让自己变成那条狗?
更糟是,没有棒球那个春天也是没有爱情春天。弗格森本以为他迷上琳达·弗兰格,从秋天追求她直追到冬天,下定决心要赢得枫林镇最这位诱人、最神秘大众情人芳心,可她时而鼓励时而拒绝,时而让他亲她时而又不让,时而给他希望时而又把希望夺走,在那之后弗格森得出个结论,那就是不光琳达·弗兰格不爱她,实际上他也根本不爱她。这个顿悟时刻发生在4月初那个星期六。努力几个星期后,弗格森终于说服她陪他去趟曼哈顿。计划很简单:在自动贩卖式餐厅吃午饭,穿城走去第三大道,然后在黑乎乎电影院里待几个小时,看吉姆·施奈德曼直推荐他看《长跑者寂寞》,如果在看电影期间弗格森设法握住琳达手,或者亲到琳达嘴,上下摩挲琳达腿,那就更好。不巧是,那是个阴雨天,直在下毛毛雨,时不时还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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