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零花钱每周只有十五块,加上他没工作也没机会找工作(父母想让他专注学业),所以10月(1962年)花完第笔二十五块钱之后,他银行账户几乎直空到3月(1963年),也就是他十六岁生日时,除博物馆会员卡外,他母亲还给他张百美元支票作为礼物,这些钱让他在西82街公寓里和朱莉缠绵四次,但另外两次却是靠偷拿不属于他东西换钱来支付,这样违法行为折磨着弗格森,点点地吞噬着他本已支离破碎良心,可做爱对他来说太重要,对他身心健康而言太根本,毫无疑问这是他没有崩溃唯原因,所以他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要拿他灵魂来换取朱莉臂弯中片刻欢愉。上帝已经死很多年,但魔鬼回到曼哈顿,而且正在这个区北部以更强气势卷土重来。
他找人总是朱莉,因为她是在M.夫人那儿工作最漂亮、可口姑娘,现在她知道弗格森年纪有多小(他第次来时,她还以为他已经十七岁,没想到是十五岁),看着他四肢从次见面到下次还在继续长长,她对他态度也温柔些,变成某种滑稽同志情谊,倒不是说她对待他可以称得上温柔或者怜爱,但她现在友好不少,愿意通融下,如果他想要话,会让他亲吻她嘴唇,有时候甚至还会让他把舌头伸到她嘴里,和朱莉在起有点也很好,她从来不会聊她自己,也从来不会问他什问题(只问过他多大),除她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在M.夫人这儿上班外,弗格森对朱莉生活无所知,比如她是不是还在城里其他地方当妓女,或者每周给M.夫人工作那两天,是不是为赚钱支付念大学开销,谁知道呢,说不定就在城市学院念书,坐在安迪·科恩旁边起开俄国文学研讨会,或者她有没有男朋友或者丈夫或者孩子或者二十三个兄弟姐妹,或者她是不是打算抢银行或者搬到加利福尼亚去或者晚饭吃鸡肉派。最好还是别知道,他感觉,最好切都无关其他,只关做爱,毕竟,在他看来那是多回报丰厚做爱啊,也难怪弗格森会在那十五个月里两次铤而走险,穿着有很多口袋棉夹克,外面又披件呢子大衣,到上西区各家书店里,用各种平装书把大衣和夹克口袋塞个满满当当,然后,他折无数页书角,在里面画很多线,以标价四分之卖给哥伦比亚大学对面街上家二手书店,为赚到和朱莉额外多做几次需要钱,他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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