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的肌肉在头六七天里都会酸痛得好像受刑,但他发现体力活儿很好地平衡了写作这种脑力劳动,不仅让他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为合法的目标服务(把人们的东西从一处搬到另一处),还给了他琢磨自己想法的机会,而不必把他的想法交给别人,毕竟,大多数非体力工作都是如此,用你的脑子帮别人赚钱,回报却少之又少,虽然弗格森的薪水很低,每份工作结束后塞到他手里的钱都是五块十块,有时是二十块,但在数亿美元被烧在越战战场,拖垮全国经济的那些年里,搬家的活儿还是挺多的,他每周都能挣到将近二百美元,还不用交税。所以这三年的暑假里,弗格森在狭窄的楼道里拖着床、抬着沙发爬上爬下,给纽约的室内装潢师送古董镜子和路易十五时代的写字台,帮宾夕法尼亚、康涅狄格和马萨诸塞州的大学生在校舍里搬进搬出,把旧冰箱和破空调拉到城里的垃圾场,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认识了很多人,假如他坐在办公室里或者去葛朗宁餐厅给闹哄哄的小孩子做冰激凌,根本不会与这些人的人生产生任何交集。不仅如此,阿尼待他不错,也尊重他,虽然弗格森这位二十一岁的老板在1964年的大选中把票投给了戈德沃特,而且想往河内投原子弹,但同样是这个弗雷泽,在买了第二辆货车之后雇佣了两名黑人,把搬家队扩充到了四个人,因此,为他工作的最后一个暑假带给弗格森一个不可估量的意外收获,那就是每天和其中一个黑人理查德·布林克斯塔夫开着车到处跑,这个膀大腰圆、大腹便便的巨人,在弗格森开车载他们去下一个目的地时,会专心致志地透过货车的挡风玻璃,观察那些不断向后退去的地景,空空如也的城郊道路,坑坑洼洼的城市街道,拥挤不堪的高速公路,而且不管是在聊什么让他高兴还是难过或者厌恶的事,他都会一次又一次以同样的语气,用手指着正在自家门前的草坪上和柯里牧羊犬玩耍的小姑娘,或者一个正踉跄着走过包厘街和运河街交叉口、衣冠不整的醉汉,说:多美好啊,阿奇,多美好啊。
弗格森知道他父亲不明白该拿他怎么办。不仅是因为他无法想象竟然有人愿意以写书为生,在他看来进入这种毫无定数的行业是痴心妄想的蠢行,注定只能堕入贫穷、失败和绝望的深渊,还因为他这个培养得当的儿子,从出生之日起就享受着自力更生的美国进取精神带来的好处,现在却放弃了那些能让他在人生中进步和成功的机会,把整个暑假浪费在平凡无奇的体力劳动上,跟着一个欺瞒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