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的白痴大学肄业生干苦力。他这样挣来的钱倒没什么不好,但关键是这些钱永远不可能变成更多钱,这种底层工作会永远把他拖在最底层,所以当他儿子开始说什么以后要去工厂当工人或到商船上当水手来养活自己时,这位父亲甚至不敢去想他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个想当医生的小男孩去哪儿了?事情怎么会闹到这种地步?
反正在弗格森的脑子里,他父亲对他就是这种看法,如果说他确实想起过他的话,而在以父亲的口吻写下的两三页独白中,弗格森费尽心机地想搞清楚他父亲的思维方式,他深挖细查,试着回忆他所了解的几件有关斯坦利·弗格森早年生活的事迹,比如他祖父被杀害之后那些一贫如洗、艰难困苦的年月,他那位动辄大吼大叫、歇斯底里的祖母控制了整个家族,接着,他父亲的两个哥哥莫名其妙地搬到了加利福尼亚,而原因从未详细解释也从未彻底搞清过,以及在那之后,他父亲决心成为地球上最有钱的人,这位伟大的利润先知,就像别人信仰上帝或者性爱或者善行一样,信仰着金钱的力量,把钱看成了救赎和满足,把钱看成了衡量一切的终极标准,任何拒绝这个信仰的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懦夫,他的前妻和儿子绝对是傻子和懦夫,脑子里充斥着小说和低俗的好莱坞电影瞎编乱造的浪漫鬼话,对于发生的这些事情,他的前妻负有主要责任,是他曾经挚爱的露丝,让儿子把头从他父亲身上扭开,给他灌输了各种优柔寡断的胡说八道,什么发现他的真我,铸造他自己的独特命运,现在再想弥补为时太晚,那孩子没救了。
不过,这一切还是无法解释为什么他父亲在电影银幕和电视屏幕前总是打盹儿,或者为什么他钱越多,反而越吝啬小气,每月两次的晚餐只会带儿子去破破烂烂的便宜饭馆,或者为什么他后来会改变主意,没有卖掉枫林镇的房子,反而在弗格森和她母亲离开后又搬了回去,或者为什么他费事把《脚底的伴侣》印出来以后,再没要过弗格森新写的故事来读,从没问过他和他的继父、继哥、继姐在伍德豪尔新月巷的家里相处如何,从没问过他想上哪所大学,从没对肯尼迪遇刺一事发表过任何看法或者对总统遭到枪击表现出任何关注,弗格森越是努力想深入到他父亲的灵魂中,寻找点儿什么尚未死去或者隔绝起来的东西,就越是一无所获。弗格森觉得就连罗森布鲁姆先生这样心思复杂,即便没有把内心完全封闭,也无疑向世界掩藏了大部分所思所想的人,都比他父亲更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