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说,我都不知道没有她我该怎么办。
纽约一直吸引着他,所以星期六只要没事,弗格森依然会尽可能多地去那儿,有时是和达娜·罗森布鲁姆,有时是和艾米,有时是和艾米和迈克·勒布,有时只有迈克·勒布,有时则是和他们三个人一起。到了之后,他(和他们)会和诺亚碰头,因为小格劳乔周末会来格林威治村,住在唐姨夫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家,或者只是住在唐姨夫家,如果唐姨夫和米尔德里德姨妈恰巧又分居的话。密集、庞大、复杂,被问及他为什么更喜欢城市而不喜欢城郊时,弗格森曾这样说过。他那个小帮派里的五位成员也都认同这个观点,所以除了已经想好高中毕业之后去哪里的达娜之外,其他四人都决定他们应该留在纽约读大学,而这就意味着三个男生去哥伦比亚,艾米去巴纳德,当然前提是他们会被录取,鉴于他们的成绩都相当不错,这种可能性极大,或者说不算太离谱。不过,尽管其中三个人都考上了大学,可到了第二年9月,只有一个人最终搬到了晨边高地。诺亚的申请被拒了,但这失败是他自找的,三年级的暑假他养成了一个新习惯,爱上了抽大麻,一时对上学失去了兴趣,导致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成绩和考分一落千丈,哥伦比亚是他父亲的母校,全家人都盼着他能在那里度过未来的四年,但哥大拒绝了他。可诺亚付之一笑。他准备去纽约大学,这样他还可以继续留在纽约,虽然众所周知纽约大学比哥大差很多,本科项目的水平一般,学生无精打采、缺乏动力,但这里给了他学习电影制作的机会,哥伦比亚的本科项目并不提供这门课,他说,此外,他将会生活在市中心,在纽约城最酷的地方,才不稀罕那个夹在哈莱姆和哈德逊河之间的猪圈。
诺亚去了华盛顿广场[5],迈克去了北边百老汇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间西116街上的橄榄球场,弗格森和她的继姐去了纽约城之外的大学。艾米的决定完全是因为迈克。他们之前就已经分过一次手了,三年级念到一半的时候,他曾背着她和一个叫莫伊拉·奥本海姆的女生乱搞,但分开很长一段时间后,迈克低声下气地表示悔不当初,艾米便给了他第二次机会,可才刚四个月多一点儿他的老毛病就又犯了,他再次背叛了她,而且竟然还是和莫伊拉·奥本海姆,那个老鼠一样的贱货简直死皮赖脸,艾米忍无可忍,怒不可遏,彻底与迈克断绝了关系。第二个星期,她申请的那些学校的通知书便陆续寄到了伍德豪尔新月巷的邮筒。巴纳德录取了,布兰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