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也录取了,这是她的第一和第二志愿,但她想和迈克·勒布隔得远远的,不想再看到他那张胖脸和那具臃肿的身体,于是她放弃了纽约的学校,选择了去马萨诸塞州的沃尔瑟姆,坚信布兰迪斯会和巴纳德一样好,也很欣慰没有对自己的决定犹豫再三。那头猪让她遭受了奇耻大辱,伤透了她的心,弗格森也同意,她去别的地方会更好,为了证明他站在她这一边,弗格森还提出,愿意在她秋天去马萨诸塞州的时候,把他们俩共同拥有的那辆庞蒂克给她,并且立即斩断他和迈克·勒布的友谊,从这一分钟开始。
弗格森的情况要比她的复杂些。他是被哥伦比亚录取了,也想去哥伦比亚,就算他不得不和迈克·勒布住在一个宿舍,也还是愿意去那里,但钱是需要考虑的,谁来付钱是个无解的问题。他可以退一步,去找他父亲,他父亲无疑也应该愿意掏钱,且不管有多不情愿,他父亲很清楚,说到底,为儿子的教育出钱是他的责任,但弗格森甚至拒绝把这当作后备选择。他母亲和丹知道他在这一点上的立场,从一开始就知道,虽然他们觉得他的态度是死心眼,亏的是他自己,但他们尊重他的选择,也不想改变他的想法,因为他母亲已经从战场上撤了下来,那些努力在弗格森和他父亲中间当和事佬的日子已经结束了,露丝明白,在他父亲卖老房子时耍的*计之后,她儿子决定不再接受斯坦利给的任何钱,其实是为了维护她——或许太过感情用事,也相当不理智,但却是一种爱的表现。
三年级那年的11月,弗格森和他母亲、继父坐下来聊了聊这些事。投递大学申请的时间日渐临近,尽管丹告诉他不要着急,不管需要多少,钱到时候肯定能给他,可弗格森还是将信将疑。他算了算,一年大学下来大概得花五六千美元(学费、住宿费、书、衣服、日用品、交通费,还有每月的一点零花钱),那么到他念完四年,加起来要两万五六千美元了。艾米也是——接下来的四年需要两万到两万五。艾米和弗格森高中毕业的时候,吉姆也要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了,这倒是免去了交第三份学费的必要,但吉姆正在申请物理学的硕士,就算他肯定能去提供奖学金以及生活费津贴的地方,这些津贴也不够支付所有的费用,因此丹每年还得继续为吉姆掏一千或者一千五百美元,这样的话,每年负担两个施奈德曼和一个弗格森的高等教育费用,加起来大概需要一万一到一万三千美元,而丹每年平均能赚三万两千美元——难怪弗格森会有怀疑。
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