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的话一直在弗格森的脑海里回荡,非常优秀的作品和非常荣幸见到你,让他在冬末春初的寒冷日子里一直暖洋洋的,因为他意识到,在所有读过他作品的人里,内格尔是第一个陌生人,第一个不偏不倚的人,第一个彻底中立的人,现在,整个普林斯顿文学造诣最高的人将他的故事评判为值得赞赏之后,这位年轻作家真希望他可以不再上学,每天有十个小时坐在卧室里,来完成正在他脑海中成形的新作品,一部名叫《马利根游记》的多章节史诗小说,绝对会是他最棒的作品,最终的大飞跃。
那段漫长等待期里的某个上午,弗格森正闷闷不乐地坐在厨房里纠结狮子和老虎,或者有没有可能最后成为一只蚂蚁,去那所名叫罗格斯的大型蚂蚁工厂,坐落在新泽西州的新布伦瑞克,一座举世闻名的大都市,这时他母亲拿着当天的《明星纪事报》走进屋来,然后把报纸扔到他面前的早餐桌上,说,快瞧瞧,阿奇。阿奇瞧了一眼,但他看到的实在是太出乎意料,太不可思议,太骇人听闻,太荒唐至极,他又多看了三遍之后,才消化掉那条消息。他父亲再婚了。利润先知给自己找了一位新的妻子,四十一岁的埃塞尔·布卢门撒尔,她是已故的埃德加·布卢门撒尔的遗孀,带着两个孩子,十六岁的艾伦和二十岁的斯蒂芬妮,弗格森低头看着照片里他那位满面春风的父亲和不算拿不出手的第二任弗格森太太,发现她长得和他母亲有点儿像,尤其是身高、体形和深色的头发,就好像他父亲照着原来的模特找了一个新版本,只是这个替代品只有他母亲一半漂亮,而且目光中带着一种警惕,有些忧伤和封闭,或许还有一点点的冰冷,相比之下,他母亲的双眼就像一个她身边所有人的避难港。
他觉得自己应该感到震怒,他父亲竟从来没有把他引见给这个严格来说已经是他继母的女人,应该深受冒犯,婚礼竟然没有邀请他,但弗格森两样感受都没有。他反倒舒了一口气。故事结束了,斯坦利·弗格森的儿子,再也不用假装他还对那个赐予他生命的男人有任何父子之情了,他看着她母亲,大声吼道,拜拜咯,爸爸哎——随上帝去吧!
三个星期之后,那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部落里最年轻的成员,同一天在全国三个不同的地方——纽约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和新泽西的某个小镇——打开了他们的邮箱,找到了他们等候已久的信。除了诺亚有一封拒信外,剩下的都是一水儿的录取信,这个前所未有的胜利,将施奈德曼——弗格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