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攻本书研究——《项狄传》。
现代小说课程。春季学期:双语研讨班,轮流用英语和法语阅读以下作家作品——狄更斯、司汤达、乔治·艾略特、福楼拜、亨利·詹姆斯、普鲁斯特、乔伊斯。
法国诗歌课程。秋季学期——十九世纪:拉马丁、维尼、雨果、奈瓦尔、缪塞、戈蒂耶、波德莱尔、马拉美、魏尔伦、科比尔、洛特雷阿蒙、兰波、拉福格。春季学期——二十世纪:佩吉、克洛岱尔、瓦雷里、阿波利奈尔、雅各布、法尔格、拉尔博、桑德拉尔、佩斯、勒韦迪、布勒东、阿拉贡、德斯诺、蓬热、米肖。
没过多久他就认定哥伦比亚最好地方是那些课程、教授和同学。阅读清单极好,小班授课,教课都是有终身教职老师,尤其有兴趣也很享受给本科生上课,他其他同学敏锐机智、准备充分,也不怕在课堂上发表见解。弗格森发言不多,但他认真吸取这些两小时课上讨论切,感觉他来到座思想天堂,他很快就明白尽管他在过去十年或十二年里读不少书,但依然几乎无所知,所以凡是布置下来课文他都会勤奋地读完,周几百页,有时甚至超过千页,虽然经常读得磕磕绊绊,但至少浏览以前那些读不下去书和诗(《米德尔马契》《上帝之城》,和佩吉、克洛岱尔、佩斯那些枯燥无味浮夸之作),有时候甚至超标完成任务(比如虽然要求读选段加起来只占半本书,但他却啃完整部《堂吉诃德》,谁不想读完这部所有伟大作品中最精彩最强大作品呢?)。秋季学期开始两个星期后,他父母开车从纽瓦克过来,带他和艾米去绿树餐厅吃晚饭,那是阿姆斯特丹大道上家实惠匈牙利餐厅,弗格森越来越喜欢这里,后来干脆给它起名叫好吃城,当他聊起他有多喜欢正在上那些课,以及他现在人生要务就是读书和写他读过那些书(!)有多令他难以置信时,他母亲讲他出生之前几个月里她自己经历那场大冒险,每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只能看书,米尔德里德推荐所有好书,几十本斯坦利为她从图书馆借来作品,至今还会让她想起来,这多年过去,其中很多书依然历历在目。在弗格森记忆里,他母亲似乎除几本惊悚小说和些有关艺术、摄影书以外没读过任何作品,这幅画面让他很感动,他年轻、待产母亲整日躺在纽瓦克第间公寓里,把书支在她越来越大肚子上,而肚子里面不是别人,正是尚未出生他自己,是啊,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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