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很高兴待在纽约,很高兴和艾米起待在艾米纽约,终于成二十世纪之都全职居民,不过,尽管他已经熟悉哥伦比亚周边环境,或者说在定程度上有所熟悉,但生活在这里之后他才终于看到晨边高地真实模样:片伤痕累累、正在崩溃贫穷与绝望之地,栋接栋破旧不堪建筑,其中大部分公寓在住人同时,还住着小老鼠、大老鼠和蟑螂。肮脏街道上通常遍地是无人清理垃圾,走在街上行人有多半都疯,或者快要疯,或者正从精神崩溃中恢复过来。整个街区也是纽约那些灵魂迷失之人聚集点,弗格森每天都会经过十几个男男女女,正在全神贯注地和些看不见或者不存在人聊些什深奥费解东西。那个独臂流浪汉,提着鼓鼓囊囊购物袋,弓着佝偻身躯低头盯着人行道,用微弱、粗重声音悄声咒骂着什。那个胡子拉碴侏儒,蹲在阿姆斯特丹大道旁边小巷里各个门口,拿着块放大镜残片看《犹太前进日报》。那个穿着睡衣游来荡去胖女人。百老汇大街中央安全岛上那些醉鬼、老人和疯子,挤在地铁格栅上方长椅上肩并肩坐着,各自默默地盯着远方。肮脏纽约。电线与死亡纽约。还有那个被大家唤作“
亲说,回想着那些往昔日子,脸上挂着温暖笑容,怀着你时候读那多书,你怎可能不爱书呢?
弗格森大笑起来。
别笑,阿奇,他父亲说,这就是生物学家所谓潜移默化。
或者灵魂转世,艾米说。
弗格森母亲看上去头雾水。精神错乱[2]?她说。们到底在说什?
就是灵魂轮回,弗格森解释道。
那倒是,他母亲说,直都这跟你说。灵魂在你灵魂里,阿奇,而且永远都会在,就算肉体没之后也还会在。
可别这想,弗格森说。已经和楼上兄弟们约好,他们答应,你会永远活着。
好课程,好教师,好同学,但哥伦比亚体验也不全都让人愉快,这里让弗格森最不喜欢,是常春藤盟校那种顽固自负,是它因循守旧规章和僵化严格制度,以及对学生幸福毫无兴趣。所有权力都掌握在校方管理层手里,没有正当程序或者毫无偏袒之心调查委员会来监督惩戒事务,他们随时都可以把你开除,而不必提供任何理由。倒不是说弗格森打算惹麻烦,而是时间后来证明别人会,当大批学生在1968年春天决定闹事后,全校下子就失控。
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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