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他离开沉闷古板的普林斯顿,偶尔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即使纽约的空气一点儿都不新鲜),以便他回到学校后能更容易忍受甚至享受它那种(特有的)沉闷古板。正面的原因还是过去那些:密集、庞大、复杂。还有一个是他会有机会和外公一起待着,并且继续保持他和诺亚的友谊,这对他来说很关键。弗格森当然希望在大学会认识新的朋友,他想交朋友,也期待能交到新朋友,但那些朋友里能有谁比诺亚对他更重要呢?
(二)不报创意写作课。一个艰难的决定,但弗格森决心坚持到底。艰难是因为普林斯顿的本科项目在全国历史悠久,这就意味着他能靠他现在本来就在做的事挣到学分,不但有幸继续写他的书,还能因此受到奖赏,如此这般,他每个学期的课业负担就等于减去了一门,给他更多的时间不仅用来写作,还可以去读书,去看电影,去听音乐,去喝酒,去追女生,去纽约,但弗格森从原则上就反对创意写作的教学,因为他坚信虚构写作不是一门可以教出来的学问,每个未来的作家只能靠自己去摸索,此外,根据他获得的相关课程信息,在这类所谓的“工作坊”里(这个说法让他不可避免地联想到一屋子的年轻学徒正在锯木板,往板上钉钉子),老师会鼓励学生们互相评论各自的作品,这也让他觉得离谱(瞎子给瞎子引路!)而且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作品交给一个笨蛋本科生来大卸八块,他的作品都异常怪异,没法被分类,肯定会让人皱眉头,被斥为实验性垃圾被打发掉。他并不反对把故事交给那些更年长、更有经验的人来做一对一的批评和讨论,但集体评论这种想法让他觉得恐怖,至于这种恐惧是因为傲慢还是害怕(被人抨击)没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他终于可以只在乎自己的作品,而对别人的作品来一句关我屁事了,所以为什么还劳神假装呢?他仍然和门罗夫人有联系(《马利根游记》的前十二章她都读过了,而她给他的是十二个飞吻和一些切中肯綮、醍醐灌顶的评论,一句抨击都没有),如果她不方便或者没时间,还有其他备受信赖的读者,比如唐姨夫、米尔德里德姨妈、诺亚和艾米,如果他发现自己被绊住了,而且联系不上这些可信赖的读者,那他还可以去罗伯特·内格尔教授的办公室,去找整个普林斯顿文学造诣最高的人,谦逊地向他寻求帮助。
(三)不参加饮食俱乐部[1]。四分之三的学生最后都会参加一个,但弗格森没有兴趣。和兄弟会差不多但又不太一样,别的社团所谓的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