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坚固大厦,把弗格森手稿副本用航空件寄往伦敦。但这封信不是寄给艾奥书局奥布雷·赫尔,而是个名叫诺玛·斯泰尔丝女人,她在薇薇安英国出版社(泰晤士与哈德逊)做高级编辑,碰巧又和她在泰哈年轻同事杰弗里·伯纳姆是朋友,而伯纳姆又碰巧是赫尔密友。这就是薇薇安选择递交书稿方式——通过朋友介入,对方跟她保证说定会立即开始看稿,然后把它转给伯纳姆,再由他转交赫尔。有必要这复杂吗?薇薇安提出这个想法时,弗格森曾问过她,直接给赫尔寄去不是更快更简单吗?
更快,是,薇薇安说,也更简单,但书稿被接受可能性近乎为零,因为自荐稿般都会被扔进废稿堆里——(对于外行弗格森来说,这俩都是新词儿)——而且几乎总会被直接拒掉,没人会去细看。不,阿奇,在出书这件事儿上,弯路是更好条路,也是唯条路。
换而言之,弗格森说,就是那两个人得先喜欢书,然后才会递给那个意见真正算数人。
恐怕是这样。好在那俩人不傻,们可以信赖他们。但赫尔就难说。不过,现在至少有百分之九十八可能,他会读到你书。
就这样,他们在1966年3月10号上午,来到巴黎七区呸忒忒分局排队,轮到他们后,弗格森惊讶地看着柜台后面那个小个子麻利地把包裹放到灰色铁秤上称下,又急切地把邮票贴到棕色大信封上,然后拿着他橡皮图章,哐哐哐地往那些红红绿绿邮票上盖戳,把玛丽安娜[1]好几张脸几乎砸成毁容,弗格森突然想起《恶作剧》里疯狂幕——哈珀疯似见东西就往上面盖章,连海关*员秃头顶也不放过——霎时间他心里充满对于法国切事物热爱,就连那些最愚蠢、最荒唐东西也样,就这样,好几个星期以来他第次对自己说,生活在巴黎真是太美好,而这美好中有很大部分源自他认识薇薇安,和她成朋友。
航空件邮费很高,算上保险和递件签收证明费用,总共要九十多法郎(将近二十美元,相当于他每周零花钱四分之),但当薇薇安伸手从包里拿钱给那位柜员时,弗格森抓住她手腕,告诉她别拿。
这次免,他说,里面装是死孩子,所以钱该由来付。
但是,阿奇,很贵啊……
付,薇薇,在呸忒忒,才是那个该付钱人。
好吧,弗格森先生,那就请便。但现在你书要飞到伦敦,你得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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